• 点赞
  • 评论
  • 收藏
松江区出台《实施意见》,力促“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
政协联线记者 潘良蕾  
来源:政协联线 | 2025-10-21 12:58 字号
10月16日,松江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政协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简称《实施意见》),以制度、机制明确方向和路径,积极构建完善全链条协商程序,确保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的要求落地落实。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都明确提出“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为更好促进协商成果转化运用提供了重要遵循。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上海市委、松江区委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健全协商民主机制,更好促进协商成果转化运用,自今年8月起,松江区政协办公室牵头起草《实施意见》,经过两个多月的打磨,于日前由三办联合发文。
记者了解到,《实施意见》注重做到“六个坚持”,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发扬民主,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品质为上,坚持广泛凝聚共识。《实施意见》明确了政协协商成果主要范围,包括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提案办理、“三驾马车”协商等活动中形成的专报和区政协组织的视察、考察、调研、专题民主监督形成的建议、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
此外,《实施意见》明晰了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的工作流程,以形成、报送、交办、落实、督办、反馈、评价7个环节,实行闭环管理。其中,报送和评价由政协负责;交办、落实、督办由区委、区政府负责。文件还对办理时限等作出具体要求。对于情况反馈,《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承办单位向区委办、区政府办反馈,对于包含多条建议、涉及范围较广的综合性协商成果,由区委办、区政府办向区政协办反馈,区政协办向协商活动参加单位、政协委员及专家学者等反馈的路径,力求形成完整工作闭环。
配合《实施意见》的出台,松江区政协同时将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工作的办法》,从政协工作出发,细化政协办、专委会、各专委会在推进政协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工作中的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组织保障等。
“两份文件对政协协商成果的运用和反馈作常态化、制度化、闭环性规定,紧贴松江政协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松江区政协主席刘其龙表示,《实施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政协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同时也对政协履职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将持续深化协商民主制度化创新实践,不断提升协商质效,努力以高质量履职为加快建设‘科创、人文、生态’的现代化新松江贡献更大的智慧和力量。”
 
责任编辑:李若涵
转载请注明来源
  • 点赞
  • 评论
  •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