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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委员谈②|尧金仁:挺膺担当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新使命
来源:政协联线 | 2025-11-10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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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下简称《建议》),将“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明确为未来五年的战略目标之一,标志着中国金融发展进入以“强国”为导向的质量提升与全球竞争力培育新阶段。
(一)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是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金融强国建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密不可分,并且服从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二者是局部服从整体、具体目标服务于总目标的关系。金融强国建设也只有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才能实现。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必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十五五”规划建议,不断从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深刻把握金融强国建设的主要特征、必由之路、重点任务和底蕴支撑。具体来说,六大关键核心金融要素是金融强国的主要特征,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是建设金融强国的必由之路,构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是建设金融强国的重点任务,中国特色金融文化是建设金融强国的底蕴支撑。要以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为根本路径,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为更好地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多金融力量。
(二)胸怀“国之大者”,着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
“五篇大文章”是金融强国战略的重要抓手。做好“五篇大文章”,既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短板、实现经济与金融良性循环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当前需加强的重要领域,增强金融体系的内生动力与可持续性,改善金融服务薄弱环节,提升金融服务的可得性、覆盖面、满意度,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金融体系需契合实体经济需求,推动发展理念、体制机制、产品服务与技术规则创新。通过科技金融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绿色金融服务绿色低碳转型、普惠金融促进社会和谐包容、养老金融应对人口结构变化、数字金融引领金融服务新生态,有力支撑实体经济迈向更高质量的发展阶段。
(三)切实发挥好保险业“两器”“三网”作用,奋力写好“五篇大文章”的保险篇。
我国保险业自 2017 年起稳居世界第二大保险市场,但整体发展仍相对滞后,拥有巨大潜力。面对机遇与挑战,关键是健全经济减震器、社会稳定器两大核心功能。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安全网、社会保障网、灾害防控网作用,健全国家巨灾保险保障体系。突出重点领域,找准服务切入点和着力点,在财险领域,完善重大灾害救助体系,探索“保险+科技+风险管理”模式,构建灾前预防与灾后赔偿并重的体系;在寿险领域,发展个人养老金,发挥保险在分散长寿风险、提供长期保障等方面的优势,推动养老保险与养老服务结合;在健康险领域,深化社商融合,助力保险机构转型健康管理方;在普惠保险领域,聚焦三农、小微企业、低收入人群等重点群体,提供广覆盖、高性价比的保险产品。落实中央关于稳定资本市场有关部署,切实发挥保险资金长期资本、耐心资本的“压舱石”作用,助力建设培育鼓励长期投资的资本市场生态,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
(四)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持续增强在全球金融治理中的话语权与影响力。
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是金融强国的内涵之一。国际经验表明,金融强国需匹配层级相当的国际金融中心,通过国际金融中心汇聚全球资本、参与全球定价,才能真正提升金融的全球话语权。《建议》明确提出“推进全球经济金融治理改革”,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为支点、以港澳金融优势为依托,主动“推动构建公平公正的国际经济秩序”。这种转变,意味着中国金融正从全球治理的“参与者”向“引领者”跨越,力争在国际金融规则制定、资源配置中占据更关键位置,而这正是金融强国的核心标志之一。具体而言,一是提高上海金融市场价格影响力,二是提升金融机构全球竞争力,三是加强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法治保障力,四是共构沪港协同发展的新合力。
(五)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底线思维,筑牢金融安全稳定屏障,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要持续健全监管制度体系,构建更加协调统一的跨部门、跨行业、跨市场的统筹监管体系,提升监管效率和权威性,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消除监管空白、盲区和重复监管。要压实各方责任,特别是金融机构的主体责任,形成风险防控合力。要强化监管科技运用,大力发展监管科技,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手段,构建智能化风险识别预警系统,推进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实现监管数据的实时采集、分析和共享,提高监管的前瞻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强化金融控股公司和跨境资本流动管控。建立早期纠正机制和风险处置预案,提升金融风险处置能力。加快金融法治体系建设,完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强化执法威慑力。建立统一的金融监管规则和标准,推进监管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秉持金融强国情怀和“金融为民”的价值追求。
金融不仅是经济的血脉,更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事关“为谁服务,因何而立”。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是金融的“根”与“魂”。必须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每一项制度安排中,始终牢牢把握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工作主线。作为中央金融企业从业人员,肩负着把习近平经济思想融会贯通于金融实践的专业使命和政治责任,更应率先筑牢金融工作的政治根基与安全意识,将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上接天线、下接地气”。始终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将制度优势转化为金融治理效能,让金融创新与风险防控同频、开放步伐与安全底线并重,推进以“高质量发展”“强竞争力”为核心的金融强国战略。
(七)从开放、创新、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行稳致远的前行力量。
金融强国之路,是传承改革开放精神、践行创新求变精神、弘扬中华文明精神的使命之路。《建议》提出“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并“积极扩大自主开放”。这标志着中国金融的开放层次实现了从“要素流动型”向“制度对接型”的历史性跃升。开放的重点不再仅仅是降低准入门槛、吸引外资流入,更是主动对标与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创新不仅是产业界的使命,更是金融体系必须回答的“时代之问”,应着力提升金融对新业态新技术的包容性,主动适应科技创新发展需要和科技型企业成长的金融服务需求。中国特色金融文化是建设金融强国的底蕴支撑。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必须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诚实守信、不逾越底线,以义取利、不唯利是图,稳健审慎、不急功近利,守正创新、不脱实向虚,依法依规、不胡作非为的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强化全行业的道德操守和文明素养。
(作者系上海市政协常委,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副总经理)
(一)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是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金融强国建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密不可分,并且服从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二者是局部服从整体、具体目标服务于总目标的关系。金融强国建设也只有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才能实现。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必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十五五”规划建议,不断从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深刻把握金融强国建设的主要特征、必由之路、重点任务和底蕴支撑。具体来说,六大关键核心金融要素是金融强国的主要特征,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是建设金融强国的必由之路,构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是建设金融强国的重点任务,中国特色金融文化是建设金融强国的底蕴支撑。要以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为根本路径,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为更好地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多金融力量。
(二)胸怀“国之大者”,着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
“五篇大文章”是金融强国战略的重要抓手。做好“五篇大文章”,既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短板、实现经济与金融良性循环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当前需加强的重要领域,增强金融体系的内生动力与可持续性,改善金融服务薄弱环节,提升金融服务的可得性、覆盖面、满意度,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金融体系需契合实体经济需求,推动发展理念、体制机制、产品服务与技术规则创新。通过科技金融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绿色金融服务绿色低碳转型、普惠金融促进社会和谐包容、养老金融应对人口结构变化、数字金融引领金融服务新生态,有力支撑实体经济迈向更高质量的发展阶段。
(三)切实发挥好保险业“两器”“三网”作用,奋力写好“五篇大文章”的保险篇。
我国保险业自 2017 年起稳居世界第二大保险市场,但整体发展仍相对滞后,拥有巨大潜力。面对机遇与挑战,关键是健全经济减震器、社会稳定器两大核心功能。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安全网、社会保障网、灾害防控网作用,健全国家巨灾保险保障体系。突出重点领域,找准服务切入点和着力点,在财险领域,完善重大灾害救助体系,探索“保险+科技+风险管理”模式,构建灾前预防与灾后赔偿并重的体系;在寿险领域,发展个人养老金,发挥保险在分散长寿风险、提供长期保障等方面的优势,推动养老保险与养老服务结合;在健康险领域,深化社商融合,助力保险机构转型健康管理方;在普惠保险领域,聚焦三农、小微企业、低收入人群等重点群体,提供广覆盖、高性价比的保险产品。落实中央关于稳定资本市场有关部署,切实发挥保险资金长期资本、耐心资本的“压舱石”作用,助力建设培育鼓励长期投资的资本市场生态,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
(四)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持续增强在全球金融治理中的话语权与影响力。
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是金融强国的内涵之一。国际经验表明,金融强国需匹配层级相当的国际金融中心,通过国际金融中心汇聚全球资本、参与全球定价,才能真正提升金融的全球话语权。《建议》明确提出“推进全球经济金融治理改革”,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为支点、以港澳金融优势为依托,主动“推动构建公平公正的国际经济秩序”。这种转变,意味着中国金融正从全球治理的“参与者”向“引领者”跨越,力争在国际金融规则制定、资源配置中占据更关键位置,而这正是金融强国的核心标志之一。具体而言,一是提高上海金融市场价格影响力,二是提升金融机构全球竞争力,三是加强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法治保障力,四是共构沪港协同发展的新合力。
(五)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底线思维,筑牢金融安全稳定屏障,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要持续健全监管制度体系,构建更加协调统一的跨部门、跨行业、跨市场的统筹监管体系,提升监管效率和权威性,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消除监管空白、盲区和重复监管。要压实各方责任,特别是金融机构的主体责任,形成风险防控合力。要强化监管科技运用,大力发展监管科技,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手段,构建智能化风险识别预警系统,推进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实现监管数据的实时采集、分析和共享,提高监管的前瞻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强化金融控股公司和跨境资本流动管控。建立早期纠正机制和风险处置预案,提升金融风险处置能力。加快金融法治体系建设,完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强化执法威慑力。建立统一的金融监管规则和标准,推进监管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秉持金融强国情怀和“金融为民”的价值追求。
金融不仅是经济的血脉,更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事关“为谁服务,因何而立”。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是金融的“根”与“魂”。必须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每一项制度安排中,始终牢牢把握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工作主线。作为中央金融企业从业人员,肩负着把习近平经济思想融会贯通于金融实践的专业使命和政治责任,更应率先筑牢金融工作的政治根基与安全意识,将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上接天线、下接地气”。始终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将制度优势转化为金融治理效能,让金融创新与风险防控同频、开放步伐与安全底线并重,推进以“高质量发展”“强竞争力”为核心的金融强国战略。
(七)从开放、创新、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行稳致远的前行力量。
金融强国之路,是传承改革开放精神、践行创新求变精神、弘扬中华文明精神的使命之路。《建议》提出“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并“积极扩大自主开放”。这标志着中国金融的开放层次实现了从“要素流动型”向“制度对接型”的历史性跃升。开放的重点不再仅仅是降低准入门槛、吸引外资流入,更是主动对标与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创新不仅是产业界的使命,更是金融体系必须回答的“时代之问”,应着力提升金融对新业态新技术的包容性,主动适应科技创新发展需要和科技型企业成长的金融服务需求。中国特色金融文化是建设金融强国的底蕴支撑。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必须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诚实守信、不逾越底线,以义取利、不唯利是图,稳健审慎、不急功近利,守正创新、不脱实向虚,依法依规、不胡作非为的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强化全行业的道德操守和文明素养。
(作者系上海市政协常委,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副总经理)
责任编辑:张希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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