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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协杂志:新时代政协协商的创新发展
2023-02-08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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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是专门协商机构,专门协商机构就要有专门协商机构的样子和品质要求。全国政协提出,要按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在提升协商广度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协商的深度;根据内容需要,提倡对有的议题开展长期跟踪研究、反复协商,增强协商的实效。强调要努力在“说得对”上下功夫,从只注重“做了什么”“做了多少”向“做出了什么效果”转变,把提质增效贯穿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中共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人民政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着力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不断丰富内涵形式、拓展广度深度、完善制度机制、提升质量成效,推动政协协商不断取得新发展。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做好新时代政协协商提供了根本遵循
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阐明人民政协的地位作用、目标任务、职责使命、实践要求,科学回答了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民政协理论发展作出了原创性贡献。特别是首次阐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鲜明提出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新定位新部署新要求,为开展政协协商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
(一)明确人民政协是专门协商机构。201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首次提出“人民政协要发挥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明确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并着重就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作出重要论述。此后印发的中央文件明确,专门协商机构综合承载政协性质定位,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民主,既秉承历史传统,又反映时代特征,是新时代赋予人民政协职能定位的新内涵。专门协商机构这一重大概念的提出,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政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为更好发挥人民政协制度的独特优势、更好开展政协协商开辟了更加广阔的空间。
(二)强调政协协商要聚焦推动党和国家中心任务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人民政协要把服务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为工作主线,强调人民政协要以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为履职方向,以促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大局,瞄准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问题,深入协商集中议政,强化监督助推落实。强调人民政协要为“十四五”开局起步凝心聚力,要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大逻辑,针对相关重大问题进行前瞻研究,深度协商,提出有见地、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等等。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政协协商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
(三)强调政协协商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中心环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共识是奋进的动力。强调人民政协要通过有效工作,努力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强调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中心环节。在开展政协协商的过程中,要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这些要求,就必须在建言资政的同时,努力做好凝聚共识工作。
(四)强调政协协商要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广大政协委员要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把事业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在政协组织的各类协商议政活动中,无论是与哪些方面进行协商,委员都是参与的主体。因此,协商什么,和谁协商,怎么协商,都需要委员的积极参与,政协委员必须落实好“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要求,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当好政协协商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
(五)明确政协协商的重要原则和具体要求。2015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协协商,强调要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2015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重要原则;对政协协商的内容、形式,与党委和政府工作的有效衔接,加强人民政协制度建设,提高政协协商能力作出规定;对加强和完善党对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领导提出要求。2022年6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作为专门规范政治协商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对政治协商工作作出全面规范,对开展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形式、内容、程序等作出规定。这几个文件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政协协商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二、各级政协不断深化认识,推动协商理念和方法与时俱进
全国政协积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大力加强政协党的建设,通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研讨活动等,不断深化对政协协商的理解和认识,指导带动各级政协创新协商理念、改进方式方法。
(一)更加强调“在政协协商”。开展政协协商要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政协的职责是组织各党派、各团体、各有关方面就有关重大问题同党委政府进行协商,也可以组织委员与有关方面进行协商或者在委员内部进行协商。全国政协强调,在协商过程中政协不成为一方,不是协商的主体;是“在政协协商”,而不是“与政协协商”。强调政协的主要工作是搭台,要按照中共中央部署要求,创新协商形式、增加协商密度、丰富协商内容,为协商搭建形式多样、更加经常、更加专业的平台,充分反映各党派、团体和各界委员、界别群众的意见建议。
(二)更加注重双向发力。过去曾经有一段时期,各级政协在开展协商的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重建言资政、轻凝聚共识的现象,有的把协商简单等同于对政策制定提出意见建议。全国政协强调,人民政协是一个政治共同体,必须坚持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推动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共同提高思想政治水平。人民政协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在多样性中寻求一致性,多样性越复杂、寻求一致性的任务越艰巨,政协性质就会表现得越突出,职能实现得越充分。强调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要更为理性、更为全面地看待协商成果。在协商中积极建言资政、服务党政决策是成果,增进各方对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了解、形成思想共识也是成果;加强民主监督、推动政策落地是成果,做好建言立论、启迪后人来者也是成果;反映群众意愿、表达各方诉求是成果,有效解疑释惑、敢于驳斥谬论也是成果。
(三)更加注重调查研究。政协协商不是靠“说了算”,而是靠“说得对”,这就需要深入的调查研究。全国政协强调,要把协商建立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年度协商计划制定调研计划,把调研作为协商的前置环节。政协的调查研究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也不同程度存在队伍庞大、浮于表面,重调查、轻研究等问题。全国政协把解决形式主义、提高调研质量作为一个亟需整改的课题进行认真研究,制定了力戒形式主义、提高调查研究质量的措施,并创新开展自主调研、委托调研、书面调研、调查问卷、视频调研等多种方式,调研的形式更加灵活、特色更加鲜明、效果更加突出。
(四)更加注重互动交流。协商就要真协商。全国政协强调,不能把协商会开成一般的座谈会,要让委员把真正的情况反映上来,鼓励委员多讲话、讲真话、讲实话,多提建设性的意见。要着力优化环节设计,增加互动交流,推动协商有来有往、良性互动、层层深入,通过委员与委员之间、委员与部门之间的充分讨论,使协商议政的过程成为思想引领、宣传政策、释疑增信的过程,成为沟通情况、换位思考、交换看法的过程,凝聚起对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共识,形成同心同德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决策部署的强大合力。
(五)更加注重提质增效。政协是专门协商机构,专门协商机构就要有专门协商机构的样子和品质要求。全国政协提出,要按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在提升协商广度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协商的深度;根据内容需要,提倡对有的议题开展长期跟踪研究、反复协商,增强协商的实效。强调要努力在“说得对”上下功夫,从只注重“做了什么”“做了多少”向“做出了什么效果”转变,把提质增效贯穿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为此,全国政协2019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协商议政质量的意见和协商议政质量评价工作办法,对双周协商座谈会、专题调研、委员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4个方面的工作质量进行评价,有效推动了政协协商议政质量的提高。
(六)更加注重协商能力建设。一方面要提高委员的责任意识和协商本领。人民政协处于凝心聚力第一线、决策咨询第一线、协商民主第一线、国家治理第一线,政协工作是党和国家一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严起来、紧起来、动起来。全国政协高度重视委员协商能力建设,推动委员在政协协商中切实发挥好主体作用。另一方面,更加重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基础性作用,大力加强政协机关建设,提高为协商搭台的能力,努力使专门协商机构“专”出特色、“专”出质量、“专”出水平。
(七)更加注重培育协商文化。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来源于中国的文化土壤,有着深刻的传统文明底蕴。全国政协强调,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应当以深厚的协商文化为滋养,要结合人民政协成立70多年来的历史积淀和创新实践,久久为功,积极培育富有政协特色的协商文化。强调要倡导平等包容的理念,坚持“不抓辫子、不打棍子、不扣帽子”的原则,发扬“团结—批评—团结”的传统,提倡热烈而不对立的讨论,开展真诚而不敷衍的交流,鼓励尖锐而不极端的批评,大力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
(八)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和优势的发挥,离不开系统完备的工作制度体系支撑。全国政协强调,要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研究制定协商工作规则,推动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探索政协协商制度化实践的新经验新做法,逐步建立完善以政协章程为基础,以协商制度为主干,覆盖政协党的建设、组织管理、内部运行等各方面的制度体系,以协商有效凝心、以凝心实现聚力,更好把人民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三、各级政协加强实践创新,推动政协协商开创新局面
各级政协组织紧扣“加强”和“改进”两个关键词,在协商工作中积极探索实践,推动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全国政协建立完善协商议政新格局。2013年,全国政协创立双周协商座谈会,加强互动交流,提高协商深度;尽量不请委员重复参加,扩大协商覆盖面,更加突出凝聚共识的作用。2014年起,将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从每年1次增加到每年2次,增加互动环节,中央领导同志作报告后现场听取常委意见、回答常委提问,请党政部门负责同志在分组会议上与委员互动交流;将专题协商会从每年1次增加到每年至少2次,部分会议增加分组讨论,使更多委员有发言机会。2018年起,探索开展网络议政远程协商,创立远程协商会,把视频接到基层一线,推动各级政协委员、基层代表有序参与协商,扩大了协商的参与面,打破了协商的时空限制,网络议政已成为开展协商的新平台、新常态。2019年从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开始,在每年的全体会议期间召开界别协商会,使界别协商有了机制化的载体。2021年,创立专家协商会,组织委员和专家围绕重要问题开展小范围深入协商,进一步提升协商深度、提高建言成果专业化水平。此外,各专门委员会积极探索,经常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经过不断探索完善,全国政协形成了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以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和专题协商会为重点,以双周协商座谈会、远程协商会、专家协商会、对口协商会、提案办理协商会等为常态的协商议政格局。
(二)地方政协打造各具特色的协商品牌。一是以时间命名、定期召开的各类协商座谈会。除了每年一次的全体会议外,各级政协组织广泛建立类似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的定期协商座谈会制度。北京市海淀区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辽宁等省级政协和杭州以及一些地级市政协召开月(度)协商座谈会,青海省政协和青岛、石家庄及一些市县级政协召开双月协商座谈会,拉萨以及一些市县级政协召开季度协商座谈会。二是以地点命名,在基层一线组织的面对面协商。贵州省政协组织开展“社区协商”“院坝协商”等试点,探索解决基层协商最后一公里问题。三是以协商主体命名,为相关方面搭建直接协商的平台。江苏省政协创设政企协商座谈会,广东省政协召开“粤商·省长面对面”协商座谈会。安徽省政协建立“书记省长来协商”议政性常委会会议、“省委书记来督办”重点提案办理协商、“广大网民来参与”月度专题协商制度。四是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协商品牌,开展多种形式的系列协商活动。浙江的“请你来协商”、山东的“有事多商量”、重庆的“渝事好商量”、吉林的“吉思广益”、黑龙江的“画龙点睛”、海南的“共建自贸港、有事好商量”、山西的“有事来商量”、陕西的“政在协商”“陕靓登场”、江苏和宁夏的“有事好商量”、四川的“有事来协商”等已经成为当地省级和市县级政协开展系列协商活动的重要协商品牌。广西的“桂在协商”、济南的“商量”、大连的“有事好商量”已建成各具特色的全媒体协商新平台。五是多地政协共建地域联合协商平台,如京津冀政协主席联席会议、东北三省一区政协主席联席会议、助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十三省政协座谈会、沿黄九省(区)政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商机制等平台,为助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推动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浙江省在所有市县级政协推进“请你来协商”平台建设,云南在州市和县级政协开展“协商在基层”工作,湖北省开展“协商在一线”工作,围绕群众反映的“关键小事”,灵活多样开展集现场调研、现场沟通、现场协商于一体的“微协商”,以“小协商”关注“大民生”,在构建党建引领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海南省推动政协委员履职小组成员进入村(居)务协商会,力争实现基层协商民主议事平台全覆盖。南京推进“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建设,各街道(镇)协商议事室实现全覆盖。哈尔滨市政协采取协商议事会等形式,推动协商民主向街(镇)、社区延伸。宁波市政协建立委员会客厅,探索建设“民生议事堂”,把协商主会场搬到社区,通过现场与远程互动、线上与线下同步、市县政协联动的方式,开展“面对面”“键对键”深入协商。广州市政协联合媒体共同打造“有事好商量”民生实事协商平台,为政协委员、职能部门和市民群众面对面协商创造条件,先后推动多个民生难题得到有效解决,平台2018年获评“广州市城市治理十大改革创新奖”,2019年入选中共中央组织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攻坚克难的生动案例”。
(四)丰富协商内容,制定协商计划。2013年10月,全国政协制定印发了关于制定年度协商计划的办法,明确由主席会议提出年度协商计划草案、报中共中央审定的程序。根据这一办法,全国政协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与党政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提出重点协商议题建议,形成2014年度协商计划草案,报请中共中央同意,经政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从此形成了每年1月份,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定全国政协年度协商计划的工作机制,使各类重要协商议政活动进入中共中央、国务院总体工作部署和决策程序,在增强协商实效的同时增强了政协工作的计划性。这一做法很快在各级政协中得到推广,并写入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2018年修订的政协章程。在实践过程中,各级政协组织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精心选择协商议题,协商范围由过去主要集中在经济和社会领域,拓展到涵盖“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各个方面,努力做到协商议题和协商形式相匹配。
(五)建立协商成果的落实反馈机制。一是重视协商成果的整理报送。全国政协的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会召开后,及时整理委员们在会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形成专门报告,报送中共中央。双周协商座谈会形成政协信息专报,报送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一些重要意见建议以政协信息的形式单独报送。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的大会发言,以大会发言专报的形式报送中共中央、国务院分管领导同志。有时,应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单位的要求,将委员的相关意见建议送相关单位研究。二是重视协商成果的宣传报道。全国政协在做好协商会议活动新闻报道的同时,重视宣传委员们的参与和发言。在人民日报建立议政建言专栏,对一些重要会议上的委员发言进行摘登;在人民政协报上摘登双周协商座谈会等会议上的委员发言;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的大会发言在网络上视频直播,使更多公众以生动直观的形式了解人民政协和政协委员。三是加强与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单位的联系。有的单位主动梳理委员们的意见建议,将落实情况致函全国政协办公厅;全国政协及时将相关情况反馈给委员,形成从提出议题、组织协商、落实反馈的协商工作闭环。
(六)建立参政议政人才库。全国政协参政议政人才库由往届全国政协委员和没有参加政协的各方面人才组成,首批特聘专家共99名,专业覆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较强的社会影响力。特聘专家受邀参加全国政协有关协商议政活动、视察考察调研活动、有关重要课题研究等,为更好开展协商提供智力支持。
(七)建立委员履职档案和党员常委履职点评制度。为更好地发挥委员在政协协商中的主体作用,全国政协建立委员履职档案,将委员参加协商议政活动和调研等情况纳入履职统计。同时,为发挥党员常委的模范带头作用,从2019年开始请全国政协党组成员对党员常委履职情况进行点评,既有总体评价,也有结合具体工作的一事一评,既肯定成绩,也指出问题,提出希望和要求。全国政协党组每年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点评准备情况汇报,每年在两会前召开党员常委会议,通报党员常委履职建言和点评情况。此外,从2020年起,全国政协设立委员优秀履职奖,每年表彰20位委员,有效激发了广大委员的履职热情。
(八)以信息化赋能政协协商。各级政协深入应用网络信息技术,打破时间、地域、载体等对开展协商活动的限制,创造新的履职形式,拓展新的履职空间,有效解决“年委员”等长期困扰政协工作的难题。全国政协把网络议政、视频会议、远程调研等形式应用于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会、双周协商座谈会等各类协商议政活动,有效提升了协商的广度和深度,实现网上履职经常化,每年网络议政的发言量相当于多开了5次全体会议。天津市政协开设“履职直播”功能,全体履职平台用户可在线观看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会、现场调研等重要协商活动的直播,扩大了政协协商的覆盖面、影响力。湖南省政协在“政协云”创立“微建议”这种新的履职形式,省市县三级政协4万多名委员和工作人员上下联动,通过上级带动下级、同级比学赶超大大提升了市县政协协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中共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吹响了奋进新征程的时代号角。人民政协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关于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的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继续加强和改进政协协商工作,不断提升协商质量和成效,共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汇聚起团结奋斗的强大力量。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做好新时代政协协商提供了根本遵循
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阐明人民政协的地位作用、目标任务、职责使命、实践要求,科学回答了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民政协理论发展作出了原创性贡献。特别是首次阐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鲜明提出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新定位新部署新要求,为开展政协协商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
(一)明确人民政协是专门协商机构。201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首次提出“人民政协要发挥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明确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并着重就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作出重要论述。此后印发的中央文件明确,专门协商机构综合承载政协性质定位,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民主,既秉承历史传统,又反映时代特征,是新时代赋予人民政协职能定位的新内涵。专门协商机构这一重大概念的提出,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政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为更好发挥人民政协制度的独特优势、更好开展政协协商开辟了更加广阔的空间。
(二)强调政协协商要聚焦推动党和国家中心任务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人民政协要把服务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为工作主线,强调人民政协要以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为履职方向,以促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大局,瞄准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问题,深入协商集中议政,强化监督助推落实。强调人民政协要为“十四五”开局起步凝心聚力,要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大逻辑,针对相关重大问题进行前瞻研究,深度协商,提出有见地、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等等。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政协协商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
(三)强调政协协商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中心环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共识是奋进的动力。强调人民政协要通过有效工作,努力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强调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中心环节。在开展政协协商的过程中,要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这些要求,就必须在建言资政的同时,努力做好凝聚共识工作。
(四)强调政协协商要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广大政协委员要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把事业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在政协组织的各类协商议政活动中,无论是与哪些方面进行协商,委员都是参与的主体。因此,协商什么,和谁协商,怎么协商,都需要委员的积极参与,政协委员必须落实好“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要求,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当好政协协商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
(五)明确政协协商的重要原则和具体要求。2015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协协商,强调要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2015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重要原则;对政协协商的内容、形式,与党委和政府工作的有效衔接,加强人民政协制度建设,提高政协协商能力作出规定;对加强和完善党对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领导提出要求。2022年6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作为专门规范政治协商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对政治协商工作作出全面规范,对开展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形式、内容、程序等作出规定。这几个文件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政协协商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二、各级政协不断深化认识,推动协商理念和方法与时俱进
全国政协积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大力加强政协党的建设,通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研讨活动等,不断深化对政协协商的理解和认识,指导带动各级政协创新协商理念、改进方式方法。
(一)更加强调“在政协协商”。开展政协协商要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政协的职责是组织各党派、各团体、各有关方面就有关重大问题同党委政府进行协商,也可以组织委员与有关方面进行协商或者在委员内部进行协商。全国政协强调,在协商过程中政协不成为一方,不是协商的主体;是“在政协协商”,而不是“与政协协商”。强调政协的主要工作是搭台,要按照中共中央部署要求,创新协商形式、增加协商密度、丰富协商内容,为协商搭建形式多样、更加经常、更加专业的平台,充分反映各党派、团体和各界委员、界别群众的意见建议。
(二)更加注重双向发力。过去曾经有一段时期,各级政协在开展协商的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重建言资政、轻凝聚共识的现象,有的把协商简单等同于对政策制定提出意见建议。全国政协强调,人民政协是一个政治共同体,必须坚持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推动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共同提高思想政治水平。人民政协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在多样性中寻求一致性,多样性越复杂、寻求一致性的任务越艰巨,政协性质就会表现得越突出,职能实现得越充分。强调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要更为理性、更为全面地看待协商成果。在协商中积极建言资政、服务党政决策是成果,增进各方对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了解、形成思想共识也是成果;加强民主监督、推动政策落地是成果,做好建言立论、启迪后人来者也是成果;反映群众意愿、表达各方诉求是成果,有效解疑释惑、敢于驳斥谬论也是成果。
(三)更加注重调查研究。政协协商不是靠“说了算”,而是靠“说得对”,这就需要深入的调查研究。全国政协强调,要把协商建立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年度协商计划制定调研计划,把调研作为协商的前置环节。政协的调查研究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也不同程度存在队伍庞大、浮于表面,重调查、轻研究等问题。全国政协把解决形式主义、提高调研质量作为一个亟需整改的课题进行认真研究,制定了力戒形式主义、提高调查研究质量的措施,并创新开展自主调研、委托调研、书面调研、调查问卷、视频调研等多种方式,调研的形式更加灵活、特色更加鲜明、效果更加突出。
(四)更加注重互动交流。协商就要真协商。全国政协强调,不能把协商会开成一般的座谈会,要让委员把真正的情况反映上来,鼓励委员多讲话、讲真话、讲实话,多提建设性的意见。要着力优化环节设计,增加互动交流,推动协商有来有往、良性互动、层层深入,通过委员与委员之间、委员与部门之间的充分讨论,使协商议政的过程成为思想引领、宣传政策、释疑增信的过程,成为沟通情况、换位思考、交换看法的过程,凝聚起对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共识,形成同心同德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决策部署的强大合力。
(五)更加注重提质增效。政协是专门协商机构,专门协商机构就要有专门协商机构的样子和品质要求。全国政协提出,要按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在提升协商广度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协商的深度;根据内容需要,提倡对有的议题开展长期跟踪研究、反复协商,增强协商的实效。强调要努力在“说得对”上下功夫,从只注重“做了什么”“做了多少”向“做出了什么效果”转变,把提质增效贯穿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为此,全国政协2019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协商议政质量的意见和协商议政质量评价工作办法,对双周协商座谈会、专题调研、委员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4个方面的工作质量进行评价,有效推动了政协协商议政质量的提高。
(六)更加注重协商能力建设。一方面要提高委员的责任意识和协商本领。人民政协处于凝心聚力第一线、决策咨询第一线、协商民主第一线、国家治理第一线,政协工作是党和国家一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严起来、紧起来、动起来。全国政协高度重视委员协商能力建设,推动委员在政协协商中切实发挥好主体作用。另一方面,更加重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基础性作用,大力加强政协机关建设,提高为协商搭台的能力,努力使专门协商机构“专”出特色、“专”出质量、“专”出水平。
(七)更加注重培育协商文化。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来源于中国的文化土壤,有着深刻的传统文明底蕴。全国政协强调,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应当以深厚的协商文化为滋养,要结合人民政协成立70多年来的历史积淀和创新实践,久久为功,积极培育富有政协特色的协商文化。强调要倡导平等包容的理念,坚持“不抓辫子、不打棍子、不扣帽子”的原则,发扬“团结—批评—团结”的传统,提倡热烈而不对立的讨论,开展真诚而不敷衍的交流,鼓励尖锐而不极端的批评,大力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
(八)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和优势的发挥,离不开系统完备的工作制度体系支撑。全国政协强调,要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研究制定协商工作规则,推动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探索政协协商制度化实践的新经验新做法,逐步建立完善以政协章程为基础,以协商制度为主干,覆盖政协党的建设、组织管理、内部运行等各方面的制度体系,以协商有效凝心、以凝心实现聚力,更好把人民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三、各级政协加强实践创新,推动政协协商开创新局面
各级政协组织紧扣“加强”和“改进”两个关键词,在协商工作中积极探索实践,推动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全国政协建立完善协商议政新格局。2013年,全国政协创立双周协商座谈会,加强互动交流,提高协商深度;尽量不请委员重复参加,扩大协商覆盖面,更加突出凝聚共识的作用。2014年起,将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从每年1次增加到每年2次,增加互动环节,中央领导同志作报告后现场听取常委意见、回答常委提问,请党政部门负责同志在分组会议上与委员互动交流;将专题协商会从每年1次增加到每年至少2次,部分会议增加分组讨论,使更多委员有发言机会。2018年起,探索开展网络议政远程协商,创立远程协商会,把视频接到基层一线,推动各级政协委员、基层代表有序参与协商,扩大了协商的参与面,打破了协商的时空限制,网络议政已成为开展协商的新平台、新常态。2019年从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开始,在每年的全体会议期间召开界别协商会,使界别协商有了机制化的载体。2021年,创立专家协商会,组织委员和专家围绕重要问题开展小范围深入协商,进一步提升协商深度、提高建言成果专业化水平。此外,各专门委员会积极探索,经常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经过不断探索完善,全国政协形成了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以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和专题协商会为重点,以双周协商座谈会、远程协商会、专家协商会、对口协商会、提案办理协商会等为常态的协商议政格局。
(二)地方政协打造各具特色的协商品牌。一是以时间命名、定期召开的各类协商座谈会。除了每年一次的全体会议外,各级政协组织广泛建立类似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的定期协商座谈会制度。北京市海淀区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辽宁等省级政协和杭州以及一些地级市政协召开月(度)协商座谈会,青海省政协和青岛、石家庄及一些市县级政协召开双月协商座谈会,拉萨以及一些市县级政协召开季度协商座谈会。二是以地点命名,在基层一线组织的面对面协商。贵州省政协组织开展“社区协商”“院坝协商”等试点,探索解决基层协商最后一公里问题。三是以协商主体命名,为相关方面搭建直接协商的平台。江苏省政协创设政企协商座谈会,广东省政协召开“粤商·省长面对面”协商座谈会。安徽省政协建立“书记省长来协商”议政性常委会会议、“省委书记来督办”重点提案办理协商、“广大网民来参与”月度专题协商制度。四是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协商品牌,开展多种形式的系列协商活动。浙江的“请你来协商”、山东的“有事多商量”、重庆的“渝事好商量”、吉林的“吉思广益”、黑龙江的“画龙点睛”、海南的“共建自贸港、有事好商量”、山西的“有事来商量”、陕西的“政在协商”“陕靓登场”、江苏和宁夏的“有事好商量”、四川的“有事来协商”等已经成为当地省级和市县级政协开展系列协商活动的重要协商品牌。广西的“桂在协商”、济南的“商量”、大连的“有事好商量”已建成各具特色的全媒体协商新平台。五是多地政协共建地域联合协商平台,如京津冀政协主席联席会议、东北三省一区政协主席联席会议、助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十三省政协座谈会、沿黄九省(区)政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商机制等平台,为助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推动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浙江省在所有市县级政协推进“请你来协商”平台建设,云南在州市和县级政协开展“协商在基层”工作,湖北省开展“协商在一线”工作,围绕群众反映的“关键小事”,灵活多样开展集现场调研、现场沟通、现场协商于一体的“微协商”,以“小协商”关注“大民生”,在构建党建引领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海南省推动政协委员履职小组成员进入村(居)务协商会,力争实现基层协商民主议事平台全覆盖。南京推进“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建设,各街道(镇)协商议事室实现全覆盖。哈尔滨市政协采取协商议事会等形式,推动协商民主向街(镇)、社区延伸。宁波市政协建立委员会客厅,探索建设“民生议事堂”,把协商主会场搬到社区,通过现场与远程互动、线上与线下同步、市县政协联动的方式,开展“面对面”“键对键”深入协商。广州市政协联合媒体共同打造“有事好商量”民生实事协商平台,为政协委员、职能部门和市民群众面对面协商创造条件,先后推动多个民生难题得到有效解决,平台2018年获评“广州市城市治理十大改革创新奖”,2019年入选中共中央组织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攻坚克难的生动案例”。
(四)丰富协商内容,制定协商计划。2013年10月,全国政协制定印发了关于制定年度协商计划的办法,明确由主席会议提出年度协商计划草案、报中共中央审定的程序。根据这一办法,全国政协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与党政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提出重点协商议题建议,形成2014年度协商计划草案,报请中共中央同意,经政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从此形成了每年1月份,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定全国政协年度协商计划的工作机制,使各类重要协商议政活动进入中共中央、国务院总体工作部署和决策程序,在增强协商实效的同时增强了政协工作的计划性。这一做法很快在各级政协中得到推广,并写入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2018年修订的政协章程。在实践过程中,各级政协组织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精心选择协商议题,协商范围由过去主要集中在经济和社会领域,拓展到涵盖“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各个方面,努力做到协商议题和协商形式相匹配。
(五)建立协商成果的落实反馈机制。一是重视协商成果的整理报送。全国政协的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会召开后,及时整理委员们在会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形成专门报告,报送中共中央。双周协商座谈会形成政协信息专报,报送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一些重要意见建议以政协信息的形式单独报送。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的大会发言,以大会发言专报的形式报送中共中央、国务院分管领导同志。有时,应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单位的要求,将委员的相关意见建议送相关单位研究。二是重视协商成果的宣传报道。全国政协在做好协商会议活动新闻报道的同时,重视宣传委员们的参与和发言。在人民日报建立议政建言专栏,对一些重要会议上的委员发言进行摘登;在人民政协报上摘登双周协商座谈会等会议上的委员发言;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的大会发言在网络上视频直播,使更多公众以生动直观的形式了解人民政协和政协委员。三是加强与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单位的联系。有的单位主动梳理委员们的意见建议,将落实情况致函全国政协办公厅;全国政协及时将相关情况反馈给委员,形成从提出议题、组织协商、落实反馈的协商工作闭环。
(六)建立参政议政人才库。全国政协参政议政人才库由往届全国政协委员和没有参加政协的各方面人才组成,首批特聘专家共99名,专业覆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较强的社会影响力。特聘专家受邀参加全国政协有关协商议政活动、视察考察调研活动、有关重要课题研究等,为更好开展协商提供智力支持。
(七)建立委员履职档案和党员常委履职点评制度。为更好地发挥委员在政协协商中的主体作用,全国政协建立委员履职档案,将委员参加协商议政活动和调研等情况纳入履职统计。同时,为发挥党员常委的模范带头作用,从2019年开始请全国政协党组成员对党员常委履职情况进行点评,既有总体评价,也有结合具体工作的一事一评,既肯定成绩,也指出问题,提出希望和要求。全国政协党组每年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点评准备情况汇报,每年在两会前召开党员常委会议,通报党员常委履职建言和点评情况。此外,从2020年起,全国政协设立委员优秀履职奖,每年表彰20位委员,有效激发了广大委员的履职热情。
(八)以信息化赋能政协协商。各级政协深入应用网络信息技术,打破时间、地域、载体等对开展协商活动的限制,创造新的履职形式,拓展新的履职空间,有效解决“年委员”等长期困扰政协工作的难题。全国政协把网络议政、视频会议、远程调研等形式应用于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会、双周协商座谈会等各类协商议政活动,有效提升了协商的广度和深度,实现网上履职经常化,每年网络议政的发言量相当于多开了5次全体会议。天津市政协开设“履职直播”功能,全体履职平台用户可在线观看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会、现场调研等重要协商活动的直播,扩大了政协协商的覆盖面、影响力。湖南省政协在“政协云”创立“微建议”这种新的履职形式,省市县三级政协4万多名委员和工作人员上下联动,通过上级带动下级、同级比学赶超大大提升了市县政协协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中共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吹响了奋进新征程的时代号角。人民政协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关于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的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继续加强和改进政协协商工作,不断提升协商质量和成效,共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汇聚起团结奋斗的强大力量。
责任编辑:黎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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