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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建言丨关于推进崇明特色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建议


来源:政协联线 | 2022-01-11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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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是在传统小流域治理的基础上,将水土流失治理、水源保护、水质改善、面源污染防治等有机结合的一种新型综合治理模式,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容之一,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需求。区委区政府从实施导则等各方面明确提出,要求进一步凸显生态优势。
调研发现:一是《上海市崇明区生态清洁小流域实施导则》(简称《导则》)在实施举措、指标体系以及治理总体效果考核等方面尚未充分考虑崇明生态特色,生态定位需更加清晰突出。如在附录B中没有区域生态系统治理评价指标,在附录C“评定内容及分值”中缺失“区域生态系统治理”考核项及相应赋分。二是减少村级河道及填埋小微水体的提法需斟酌。

为此建议:
一是突出生态定位,优化完善《导则》。在小流域建设的实施方案、考核基本指标设置与治理总体效果评价等各方面,结合崇明生态定位大幅增加生态权重及考核赋分。给予体现河湖生物多样性指标及流域生物多样性指标合理恰当的考核赋分。生态护坡坚决弃用挡板、插板等物理硬质手段。注重利用生物手段加强水体生态系统的重构和修复,防止雨水侵蚀及水土流失。

三是提高思想站位,完善工作机制。成立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机制。规划资源局、水务局、农村农业委、绿化市容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委以及有关乡镇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及时解决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急、难问题。涉及土地属性调整等方面加强与市级层面的沟通协调,争取得到最大的支持。
四是坚持政府主导,引导群众参与。各级政府全程主导,持续推进,坚持为群众排忧解难、充分了解群众需求,让小流域建设顺应民心,顺利推进。
责任编辑:杨一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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