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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卫东、陈臻:加强城市数字化转型制度供给和法治保障
陆卫东、陈臻/政协头条  
来源:政协联线 | 2021-10-27 19:18 字号
【编者按】
10月27日下午,上海市政协举行十三届三十次常委会议。会上,15位在沪全国政协委员和市政协委员围绕“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数字之都”主题,结合前期相关调研发言。4位市政协委员提交书面建言。特选摘以飨读者。
加强城市数字化转型制度供给和法治保障
陆卫东(上海市政协委员,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市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

金松 摄
当前,数字化转型中的问题和挑战主要是两个方面:
一个是制度规则不健全问题。例如,关于数据的权属、利用尚未有清晰的规则指引。虽然《民法典》《数据安全法》明确了数据是一种财产权益、要予以保护,但受限于数据权属问题的复杂性,以及受制于地方立法权的局限,相关制度规则还不明晰。同时,数据市场存在垄断、不公平竞争等现象,一些大平台企业依托大数据和算法优势,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竞争和创新。
另一个是安全保障不充分问题。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数据泄漏、数据黑产、数据非法出境、数据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人脸识别技术滥用等涉及国家、企业、个人等的安全问题也引发广泛关注,成为城市数字化转型面临的重大挑战。
为此建议,从两个方面针对性加强制度供给和法治保障,着力营造便捷、高效、安全、有序的“数字生态”。
一是优化数字化发展的政策制度环境。充分借鉴国内外主流立法模式和内容,积极开展数字化典型应用场景领域的制度建设,积极构建与数字化转型发展相适应的政策法规体系,清理与数字化转型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立法及政策文件。充分利用浦东新区立法授权及政策优势,以数据交易所和国际数据港为主要抓手,在数据权属界定、开放共享、交易流通等方面先行开展相关的规则和实践探索。同时,在完善平台治理、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的基础上,实施包容审慎、支持创新的监管制度,试点“包容期”“沙盒监管”等创新支持机制,丰富监管“工具箱”,着力消除数字化转型中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政策性门槛。
二是强化数字化安全的制度法治保障。以《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大数据应用和隐私保护等数字安全方面的规制,特别是要进一步规范社会普遍关注的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一方面,细化明确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场景,在涉及公共利益的领域,通过释法说理引导公民对隐私权作出一定让渡,而在商业、生活、消费等领域,则应严格限制人脸识别技术过度使用;另一方面,严格监督数据企业依法合规、适度合理地开展人脸信息收集和处理,保障个人知情权和选择权,并采取必要技术措施防止数据泄露。
另外,法治建设本身也是城市数字化转型的重要内容,目前法治各领域正在按照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数字化建设,比如推动建设全市的综合执法平台等。建议进一步加强数据共融共通共享,解决“数据烟囱”“数据孤岛”“数字鸿沟”等问题,切实提高法治领域数字化转型效能,从而更好地服务和融入城市数字化转型。
(此文为陆卫东与市政协常委陈臻的联合建言)
责任编辑:杨一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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