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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四届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大会书面发言摘登(四)
人民政协报  
2025-06-30 09:23 字号
编者按:
6月23日—25日,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围绕“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协商议政。本报将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等方面,摘编部分大会书面发言。今天摘编的发言围绕的专题是“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敬请关注。

全国政协常委、国家信访局局长李文章:
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 全力做好新就业群体服务凝聚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要以更大力度做好新就业群体民生保障和服务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建议针对新就业群体特点,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及时妥善处理好该群体民生诉求,更好把新就业群体凝聚在中共中央周围。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监管,着力解决平台垄断行为、不合理高额抽成、配送时限过紧、算法“黑箱化”等突出问题。探索建立算法备案制度,健全政府、协会、行业三方协调机制,引导工会发挥职能作用,更好保障新就业群体知情权、协商权。
二、进一步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推动社会保险扩面增效,打破新业态劳动者参保的不合理限制,将相关群体纳入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范畴,畅通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渠道,加快推进职业伤害保险试点扩面。打通全国社保系统,完善社保缴纳接续政策,针对其中低收入者给予适当参保补贴,最大程度做实参保兜底工作,把好事办好。
三、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及时就地解决新就业群体涉及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保缴纳、职业伤害赔偿等方面利益诉求。用好公职律师、法律援助等制度支持,为新就业群体提供便捷、低成本的权益保障服务。
四、进一步落实好关爱服务,构建由党委社工部牵头的强有力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服务阵地建设,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残联主席程凯:
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 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近年来,我国就业优先战略深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丰富发展,就业优先导向显著增强,残疾人就业工作同步推进,成效显著。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残疾人就业仍面临一些困境。建议:
一、强化政策扶持与落实,确保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残疾人享受补贴奖励,落实雇佣残疾人企业税费减免,延长困难残疾人就业后低保渐退期。
二、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与岗位,大力发展灵活就业和辅助性就业。落实政府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鼓励国有企业在公开招标中优先选择相关产品或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助力辅助性就业机构合作开发劳动项目,政府和街道便民服务网点预留岗位并减免费用。平台企业对残疾人就业创业给予费用减免、流量倾斜等帮扶。通过政策引导,利用新兴产业开发适合残疾人的新形态就业岗位。
三、完善就业服务与保障。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内容、标准、流程等规章制度,普遍建立残疾人就业辅导员队伍,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残疾人就业服务平台,利用大数据技术实现岗位与残疾人的精准匹配。
四、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定实施《“十五五”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完善残疾人职业培训信息化系统,规范残疾人职业培训管理和服务。健全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制度与人才激励机制。
五、加强残疾人就业宣传引导,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助残就业公益活动,开展关爱残疾人就业企业走访活动。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主席沈斌:
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 提升社区“全龄友好式”服务质效

社区是连接家庭与社会的纽带,也是个体公共文化生活的重要场所。面对中国家庭逐渐显现的结构新变化,建议不断提高城乡社区全年龄友好式服务质效,积极发挥社区在幼儿托管、青少年成长、就业支持、婚恋咨询、长者照护等方面的支撑作用,以高质效的社区服务“补位”现代社会家庭结构的新变化,应对人口结构形势新挑战。
一、优化资源渠道,以共济共享、互助互换方式增强社区办事能力,为社区进一步拓宽服务人群受益面、提升服务质量奠定良好基础。
二、丰富政策法律“工具箱”,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明确社区的角色定位,健全法律约束机制,统一监管标准,为社区开展全龄友好型服务提供扎实的政策法规保障,有效调动社区参与服务的积极性。
三、混合代际公共空间,健全代际互助共治机制,统筹规划利用社区空间,公共空间及设施由全年龄人群共享,做到儿童友好、老年适配、青年便利。成立由老中青居民代表组成的社区议事会,共同决策公共事务,在共治中增进家庭互动与代际互动。
四、搭建社区信息聚合平台,通过社区互助为家庭“减重减负”,系统摸排、整理社区居民人才资源,整合居民家庭生活需要,使社区成为基层资源枢纽和互助平台。
搭建社区信息聚合平台,开放社区议题,有助于提升管理透明度,培养社区居民公共意识,拓宽社区自治自建空间,以社区、企业、社会组织“搭桥共建”的方式,有效疏导政府基层治理压力。
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刘晓梅:
重视老龄化社会需求变化 推动银发经济发展

应对银发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需综合施策,有针对性地破解银发经济发展难题,补齐发展短板,推动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议:
一、重视新一代老年人的不一样的养老需求。“新长者”们成长于改革开放年代,经历过经济的高速增长和物质生活水平的显著提升,又在代际交流中被年轻人所影响,无论是消费能力还是消费观念都与年轻人趋同,他们开放、包容,热衷于追求潮流和新鲜事物,这是银发经济发展的重要机遇所在。
二、加大银发产品研发,提升供给质量。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大老年产品的研发力度。支持老年产品关键技术成果转化、服务创新,基于不同老年群体的爱好和消费场景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产品。优化银发经济产品和服务结构,不断完善适老化的精细服务,扩大居家上门服务类型。
三、完善银发经济相关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制定老年用品和服务目录、质量标准。建立健全老年用品领域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完善的老龄产品(服务)技术标准体系和行业认证标准体系。加大银发产品和服务商标、包装装潢、外观设计、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品牌建设,加强品牌宣传。
全国政协常委、北京市政协副主席陈军: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乡养老体系

我国老龄化属于“未备先老、未富先老”,一方面,城市不断扩张的养老服务供给,尚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另一方面,人口老龄化城乡倒置,农村老年人口比例高于城市,且农村养老底子薄、起步晚,远滞后于城市发展。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如何安度晚年都成为重点和难点问题,建议国家在“十五五”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重点谋划和完善城乡养老体系建设。
一、坚持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为引领,谋划好国家未来养老服务规划和发展,注重加强政策间衔接配套,确保规划落地见效。
二、规划编制中要重点谋划健全和完善城乡养老体系建设,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结构性改革,增加个人的积累激励;强化医保支付对分级诊疗的保障作用,完善医养联动体制机制;加强长护险筹资机制的探索,组建区域医养联合体。农村养老体系建设方面,重点是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三大体系,在财政投入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参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稳步提升农村基础养老金水平。探索通过立法加强农村养老顶层设计,尽快明确“兜底、普惠”的养老服务标准和规范。继续鼓励农村发展互助式养老服务,强化政策、资金支持,完善监督、激励等运营管理机制。补齐农村在饮食、医疗、文娱等公共服务供给上的短板,构建县域内城乡一体化的大供给体系。
三、规划编制中要强化生命全周期观教育理念,引导人们正确看待生命的自然过程。
全国政协常委、民进山东省委会主委栾新:
加强和改进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

我国老年人口规模大,老龄化速度快,应对人口老龄化任务重。照护失能老年人是养老服务的刚需。与失能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照护服务需求相比,依然存在一些短板弱项。建议:
一、强化顶层设计,健全完善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体系。整合政府、市场、社会、家庭等各方资源,进一步健全完善失能老年人照护设施,提升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能力、强化家庭养老照护支持、优化失能老年人照护环境。卫生健康、民政、医疗保障等部门建立工作协同落实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失能老年人评估与信息归集,打造基层核准一个口填报、部门从平台调取的高效运作体系。
二、聚焦刚性需求,提升居家社区及机构照护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失能老年人分级分类照护清单,分类提供适宜服务,并明确服务标准、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提升居家社区照护专业化水平,全面开展失能预防干预和康复护理。提升养老机构照护能力,支持养老机构设置失智照护专区。强化护理人才保障,着力培养一支招得进、留得住、发展好的专业护理员队伍。
三、增强家庭养老功能,健全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支持体系。统筹整合政策资金,加大财政资金对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的支持和倾斜力度。稳步开展家庭照护专业培训,为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免费提供专业培训。探索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喘息服务”,缓解家庭照护压力。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确保失能家庭对相关政策措施应知尽知。
四、保障老年消费者权益,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完善法律保障体系,加强市场监管,增强老年人消费权益保护意识。
五、尊重银发经济企业家与高精专技术人才,提供良性的创就业平台,提供政策帮扶,让其能够安心研发产品与服务。
全国政协常委、云南省政协副主席张宽寿:
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筑牢居民健康防线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不断提高,基本公卫服务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推动基本公卫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议:
一、加强基层联动,拓展服务内容。提升群众接受度,强化将基层公卫服务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工作中的理念意识,与时俱进优化服务项目内容,创新服务资源配置思路。
二、优化村医收入结构,强化村医保障机制,提升服务能力。按每千人至少1名村医标准跨区域配置村医,增加服务人口,提高村医收入。落实村医养老政策,逐步将其纳入当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推动村医编制政策落地,持续提升村医服务能力。
三、强化结果导向,科学化制定考核目标。以考准考精考实为出发点,切实优化精简考核体系、指标和方式,实施分类差异化考核机制,设置阶梯式考核标准;科学化、精准化制定考核指标,完善以结果为导向的考核制度,建立容错纠错机制。
四、推进全域信息平台整合,加快信息化建设。在“十五五”规划中由国家部署建设统一的国家级信息平台,推动基本公卫服务从“录数据”向“强服务”转变;在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中优化档案管理功能;构建由政府主导的卫生健康数据全生命周期治理体系,减少企业利用公共数据所有权盈利行为。
五、统筹各级财政资金保障,加强资金拨付能力,加大中央财政对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减轻基层财政压力;建立资金动态调整机制,并按实际服务人口拨付基本公共卫生资金。
全国政协常委、贵州省政协副主席冉霞:
加快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努力实现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安享晚年

在人口加速进入老龄化的背景下,如何契合我国社会实际和群众意愿做好养老服务,始终是各级政府需要答好的必答题。发展社区支持下的居家养老,既符合我国传统的养老文化,又能有效解决一些空巢、独居老人的生活照料问题,是当前比较受欢迎的养老模式,也理应成为养老服务的主流模式。但受传统观念束缚、家庭结构变化、养老产品供给不足、养老服务不完善等因素影响,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相对滞后。建议:
一、加强社区养老服务保障体系的顶层设计,建立政府主导、鼓励市场社会参与的多方共建模式。制定或出台养老服务保障体系的监管、审批制度,探索建立层次多样的养老保险制度、公益养老服务积分制度等。
二、加快社区养老服务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问题导向、需求导向,鼓励和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拓展养老服务市场,优化推动养老服务供给结构。
三、提高老年人就医服务保障水平,推进实现老有所医。设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优化老年医疗服务流程。
四、加快构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立24小时智慧养老系统等,以社区为单元,对老年人开展动态监测和管理。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养老专业人才规划。同时要鼓励社会、企业和个人参与养老社会实践。
全国政协常委、重庆市副市长但彦铮:
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老龄化加速导致部分乡村治理承压,掣肘乡村全面振兴;养老服务产业发展遭遇瓶颈,银发经济潜力待进一步挖掘。建议发挥政府、社会两个作用,从供给、需求两端发力,用好城市、农村两个市场,切实深化改革创新,助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应对人口老龄化。
一、有效发挥政府作用,消除农村养老服务盲区。科学规划养老支持政策,规范养老设施建设标准与流程。盘活现有闲置养老设施。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强化动态监测。
二、有效激发社会活力,推动城市养老服务提档升级。突出闲置盘活,建设好15分钟养老服务圈。突出医养结合,满足好失能照护刚需。突出跨界联动,推动好居家养老服务。调节代际关系与家庭支持。筑牢互联网“护老屏障”。
三、有效加强制度保障,提升养老服务供给水平。着力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着力建立养老消费生态,构建“支付﹢适老”一体化服务体系。推动农村医疗护理服务适老化改造,进一步改善农村医护人员待遇水平。
四、有效加力技术推广,解决百姓养老需求痛点。推动打造“科技﹢养老”生活场景。加大数字赋能力度,在安全监管上守好门。推动社区机构嵌入打造健康养老展示体验基地,嵌入建设健康养老科技产品展示体验基地。推动“两新”政策向农村养老服务领域倾斜,逐步扩大产品目录,让农村独居老年群体通过智能终端得到家人陪伴和心理健康支持。
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沈阳市政协主席于学利:
加快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

加快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农业强国建设,事关实现共同富裕。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是稳定粮食产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但尽管国家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方面采取了诸多措施,当前仍面临一些问题与挑战。建议:
一、加强成本调控,保障种粮收益。强化农资价格调控,建立健全农资价格监测预警体系。降低土地流转成本,完善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优化补贴政策,提高补贴效能,不断完善“谁种粮、谁受益”的机制。建立动态补贴机制,及时调整补贴标准。加大对规模经营主体的支持,鼓励适度规模经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创新等,提高其市场竞争力。
三、强化市场应对,提高稳价韧性。加强市场信息服务,为农民提供市场决策依据。完善粮食流通体系,降低粮食流通成本。培育多元化的粮食经营主体,完善粮食市场调控机制,稳定粮食市场价格。发展粮食产业经济,提高粮食附加值。培育壮大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收。加强粮食品牌建设。
四、加大保险支持,增强抗险能力。稳步提高大宗农产品保险覆盖面,加快构建多层次农业保险产品体系。提高保险保障水平,完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增强保险公司赔付能力。简化理赔程序,提高理赔工作效率和透明度,切实增强种粮农民获得感。
责任编辑: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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