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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完善和创新社会治理”专题调研综述: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谱写“中国之治”新篇章
2025-05-21 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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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继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和手段”作为“聚焦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重要内容,对健全社会治理体系作出重要部署,为创新社会治理提供了行动指南。
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着眼于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大力推进社会治理领域改革创新,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取得重大成就,续写了社会长期稳定奇迹。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精神,不断完善和创新社会治理,助力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4月21日至25日,全国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何报翔率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专题调研组,围绕“完善和创新社会治理”赴江苏开展调研,深入走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等,与相关部门、基层群众代表深入交流,听取意见建议,扎实做好“四个凝聚”工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街道坚持将最难解决的事一件件办好,发扬硬着头皮、磨破嘴皮、饿着肚皮、踏破脚皮的‘四皮’精神,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民生诉求、社会矛盾和发展难题。”在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仙林街道党工委书记欧立祥介绍的“四皮”精神令委员们深深触动。
无锡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整合部门资源,协调“28﹢N”家市级职能部门派员常驻、轮驻、随驻,形成信访联治、矛盾联调、工作联动的格局,同样让委员印象深刻。
随着调研的深入开展,委员们也清晰地意识到,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运行尚未实现,还存在着非诉解纷的认可度不高、各解纷渠道间协调不畅、保障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矛盾化解的实效。
调研组表示,构建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必须遵循社会治理的基本规律,广泛动员全社会的纠纷解决力量,形成科学合理、功能齐全、协调联动的运行体系。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陈国庆表示,要全面推进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尽最大努力把“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做实做好做到位。建议积极发挥信访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难点攻坚,更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更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需要树立‘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理念,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最大限度地整合调解资源,形成纠纷化解合力。”全国政协委员李仲平表示。
“完善和创新社会治理,要积极营造多元化解纠纷文化。”委员们在调研途中多次提到,要通过普法教育、舆论宣传等方式,在全社会树立起多元纠纷解决理念,纠正把诉讼作为唯一纠纷化解途径的偏见,在全社会形成法院并非纠纷解决的主要机关或首要机关,而是“最后一道防线”的共识。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推动基层治理稳定有序发展
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调研期间,调研组格外注重倾听基层的声音,深入走访南京、扬州、无锡等地的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与基层代表面对面互动交流,听取意见建议。
“所在街道是典型的老城区,老旧小区多、背街小巷多、困难群体多、流动人口多。”南京市秦淮区朝天宫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刘文洪说,为了有效应对这些矛盾、困难,朝天宫街道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优势,大胆创新,全面推进小区、街巷治理改革,积极发展基层协商民主,加快构建“共商共议身边事、共建共享朝天宫”的基层治理共同体。
“如何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还有哪些好经验好做法值得借鉴推广?”听完刘文洪的介绍,调研组问道。
“做强‘自治’基础,关键在人和平台。”南京市鼓楼区中央门街道新门口社区党委书记王卫平补充说道,基层治理的人才不能“等靠要”,要精准培育“领头雁”,主动去发掘、培养那些有威望、肯奉献的居民骨干,主动赋能、搭建舞台。除此之外,要积极树立身边“好榜样”,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大家见贤思齐,在社区形成崇德向善的风气。
在5天的调研中,委员们看到70多岁的草根律师在社区矛盾调解一线上“打磨”出一摞摞厚实的和解案例;政协委员志愿到社区值班,发挥自身优势为居民排忧解难;网格员们穿上专属小马甲奔走在大街小巷里,用脚步丈量出社区治理的“民生精度”……“自治、法治、德治的活力竞相涌动,一幅‘小事自解于邻里、烦忧止步于社区里、幸福扎根于心里’的基层治理新图景正在徐徐绘就。”委员们感叹道。
在调研中,委员们也深刻思考如何在城乡结构深刻调整、利益诉求日益多元、矛盾风险交织叠加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在全国政协委员聂鑫看来,在基层社会治理中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将自治、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在基层治理中实现情、理、法有机统一,通过良法善治提升公民法治观念、道德素养与文化自信。
“要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在新兴领域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全国政协委员魏青松一直以来十分关注新就业群体的发展,“新就业群体与平台企业的合作关系比较松散,相关权益保障欠缺,‘痛点’多、‘燃点’低,一旦出现问题就可能影响整个社会。”魏青松建议,进一步加强政治引领,主动联系服务,保障新就业群体的合法权益。
调研组表示,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根本前提和第一要务。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的统筹协调效能,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合力;要积极搭建各方广泛参与的协商议事平台,构建多元主体共商共治新格局,充分激活群众自治的内生动力。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
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和手段,是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的重要支撑。调研组表示,新征程上,谱写“中国之治”新篇章,必须在深化对社会运行规律和治理规律认识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和手段,把握好关键着力点。
近年来,许多地方将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运用于社会治理,以治理手段创新驱动治理机制创新,并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
在无锡市“e路通”交通事故处理服务中心,委员们现场观摩了一场迅速、高效的事故处理过程——从当事人视频报警,到视频远程勘查采集信息,再到认定事故责任,接线交警仅用了约5分钟的时间,就远程视频连线处理完毕一起轻微交通事故。
“‘e路通’的创新实践,展现了精准高效的智慧治理体系图景,为破解基层治理痛点、提升公共服务效能提供了可参考借鉴的方案。”委员们称赞道。
“提高网络综合治理效能,要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调研组表示,要理顺互联网“去中心”“去监管”的技术特征与网络空间“有中心”“有监管”的治理需求的关系,加强网络综合治理的技术支撑,探索创新手段,加强技术治网。
全国政协委员舒勇分享了自己的思考:社会治理创新不能只停留在“技术赋能”的初级形态,要迈向“科技—文化”协同进化的高级阶段。要在智能系统与文化基因的持续对话中,孕育出既具备精密“算力”又富有温暖“心力”的治理生态,让社会治理既科学又有温度。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需要积极培育社会参与生态。例如,发展志愿服务,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积极探索志愿服务有机嵌入基层治理的路径模式,引导广大群众贡献智慧力量、共创美好生活。”全国政协委员李连祥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陈星莺十分关注基层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可持续性、“大数据﹢网格化”效能的发挥以及加强司法联动等方面的问题。她建议,要创新探索有效工作办法,厘清网格员管理归属问题,不断增强基层调解员队伍的固定性、持续性和专业性;要精细化分类仲裁调解案件,针对特定类型的案件制定更为专业、高效的调解流程和策略,有效降低社会治理成本。
全国政协委员叶聪认为,完善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核心在于以人民为中心,要通过制度优化、技术赋能和多元共治,实现从被动应对到主动服务、从粗放管理到精准施策的转型,构建多元参与、协同高效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调研组组长、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徐令义表示,完善和创新社会治理是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重要的工作领域之一。要把这次调研中收获的宝贵经验、创新做法以及极具建设性的意见建议,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总结与整理,进一步发挥政协优势特色,在后续高水平协商中更好建言资政,为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着眼于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大力推进社会治理领域改革创新,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取得重大成就,续写了社会长期稳定奇迹。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精神,不断完善和创新社会治理,助力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4月21日至25日,全国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何报翔率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专题调研组,围绕“完善和创新社会治理”赴江苏开展调研,深入走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等,与相关部门、基层群众代表深入交流,听取意见建议,扎实做好“四个凝聚”工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街道坚持将最难解决的事一件件办好,发扬硬着头皮、磨破嘴皮、饿着肚皮、踏破脚皮的‘四皮’精神,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民生诉求、社会矛盾和发展难题。”在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仙林街道党工委书记欧立祥介绍的“四皮”精神令委员们深深触动。
无锡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整合部门资源,协调“28﹢N”家市级职能部门派员常驻、轮驻、随驻,形成信访联治、矛盾联调、工作联动的格局,同样让委员印象深刻。
随着调研的深入开展,委员们也清晰地意识到,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运行尚未实现,还存在着非诉解纷的认可度不高、各解纷渠道间协调不畅、保障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矛盾化解的实效。
调研组表示,构建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必须遵循社会治理的基本规律,广泛动员全社会的纠纷解决力量,形成科学合理、功能齐全、协调联动的运行体系。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陈国庆表示,要全面推进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尽最大努力把“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做实做好做到位。建议积极发挥信访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难点攻坚,更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更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需要树立‘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理念,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最大限度地整合调解资源,形成纠纷化解合力。”全国政协委员李仲平表示。
“完善和创新社会治理,要积极营造多元化解纠纷文化。”委员们在调研途中多次提到,要通过普法教育、舆论宣传等方式,在全社会树立起多元纠纷解决理念,纠正把诉讼作为唯一纠纷化解途径的偏见,在全社会形成法院并非纠纷解决的主要机关或首要机关,而是“最后一道防线”的共识。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推动基层治理稳定有序发展
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调研期间,调研组格外注重倾听基层的声音,深入走访南京、扬州、无锡等地的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与基层代表面对面互动交流,听取意见建议。
“所在街道是典型的老城区,老旧小区多、背街小巷多、困难群体多、流动人口多。”南京市秦淮区朝天宫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刘文洪说,为了有效应对这些矛盾、困难,朝天宫街道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优势,大胆创新,全面推进小区、街巷治理改革,积极发展基层协商民主,加快构建“共商共议身边事、共建共享朝天宫”的基层治理共同体。
“如何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还有哪些好经验好做法值得借鉴推广?”听完刘文洪的介绍,调研组问道。
“做强‘自治’基础,关键在人和平台。”南京市鼓楼区中央门街道新门口社区党委书记王卫平补充说道,基层治理的人才不能“等靠要”,要精准培育“领头雁”,主动去发掘、培养那些有威望、肯奉献的居民骨干,主动赋能、搭建舞台。除此之外,要积极树立身边“好榜样”,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大家见贤思齐,在社区形成崇德向善的风气。
在5天的调研中,委员们看到70多岁的草根律师在社区矛盾调解一线上“打磨”出一摞摞厚实的和解案例;政协委员志愿到社区值班,发挥自身优势为居民排忧解难;网格员们穿上专属小马甲奔走在大街小巷里,用脚步丈量出社区治理的“民生精度”……“自治、法治、德治的活力竞相涌动,一幅‘小事自解于邻里、烦忧止步于社区里、幸福扎根于心里’的基层治理新图景正在徐徐绘就。”委员们感叹道。
在调研中,委员们也深刻思考如何在城乡结构深刻调整、利益诉求日益多元、矛盾风险交织叠加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在全国政协委员聂鑫看来,在基层社会治理中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将自治、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在基层治理中实现情、理、法有机统一,通过良法善治提升公民法治观念、道德素养与文化自信。
“要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在新兴领域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全国政协委员魏青松一直以来十分关注新就业群体的发展,“新就业群体与平台企业的合作关系比较松散,相关权益保障欠缺,‘痛点’多、‘燃点’低,一旦出现问题就可能影响整个社会。”魏青松建议,进一步加强政治引领,主动联系服务,保障新就业群体的合法权益。
调研组表示,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根本前提和第一要务。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的统筹协调效能,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合力;要积极搭建各方广泛参与的协商议事平台,构建多元主体共商共治新格局,充分激活群众自治的内生动力。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
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和手段,是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的重要支撑。调研组表示,新征程上,谱写“中国之治”新篇章,必须在深化对社会运行规律和治理规律认识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和手段,把握好关键着力点。
近年来,许多地方将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运用于社会治理,以治理手段创新驱动治理机制创新,并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
在无锡市“e路通”交通事故处理服务中心,委员们现场观摩了一场迅速、高效的事故处理过程——从当事人视频报警,到视频远程勘查采集信息,再到认定事故责任,接线交警仅用了约5分钟的时间,就远程视频连线处理完毕一起轻微交通事故。
“‘e路通’的创新实践,展现了精准高效的智慧治理体系图景,为破解基层治理痛点、提升公共服务效能提供了可参考借鉴的方案。”委员们称赞道。
“提高网络综合治理效能,要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调研组表示,要理顺互联网“去中心”“去监管”的技术特征与网络空间“有中心”“有监管”的治理需求的关系,加强网络综合治理的技术支撑,探索创新手段,加强技术治网。
全国政协委员舒勇分享了自己的思考:社会治理创新不能只停留在“技术赋能”的初级形态,要迈向“科技—文化”协同进化的高级阶段。要在智能系统与文化基因的持续对话中,孕育出既具备精密“算力”又富有温暖“心力”的治理生态,让社会治理既科学又有温度。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需要积极培育社会参与生态。例如,发展志愿服务,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积极探索志愿服务有机嵌入基层治理的路径模式,引导广大群众贡献智慧力量、共创美好生活。”全国政协委员李连祥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陈星莺十分关注基层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可持续性、“大数据﹢网格化”效能的发挥以及加强司法联动等方面的问题。她建议,要创新探索有效工作办法,厘清网格员管理归属问题,不断增强基层调解员队伍的固定性、持续性和专业性;要精细化分类仲裁调解案件,针对特定类型的案件制定更为专业、高效的调解流程和策略,有效降低社会治理成本。
全国政协委员叶聪认为,完善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核心在于以人民为中心,要通过制度优化、技术赋能和多元共治,实现从被动应对到主动服务、从粗放管理到精准施策的转型,构建多元参与、协同高效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调研组组长、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徐令义表示,完善和创新社会治理是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重要的工作领域之一。要把这次调研中收获的宝贵经验、创新做法以及极具建设性的意见建议,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总结与整理,进一步发挥政协优势特色,在后续高水平协商中更好建言资政,为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责任编辑:张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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