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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人士共商国是佳话
徐言/“团结报文史e家”微信公号  
2023-03-13 15:49 字号
新中国成立后,大量爱国民主人士在各级人大、政协任职。其中,张澜、沈钧儒、黄炎培、胡愈之、程潜、赵朴初、邵力子等著名爱国民主人士在全国政协、全国人大历次重要会议上就土地改革、文字改革、统战工作、法治建设、人口社会发展等提出宝贵建议,促进了新中国成立初期文化教育、经济社会和统战事业的快速发展。 
为土地建言献策
新中国成立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土地改革。对于这项工作,张澜和黄炎培等民主人士提供很多有价值的意见。1950年6月4日至23日,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期间,刘少奇与张澜交谈。

1950年6月4日至23日,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期间,刘少奇与张澜交谈。

1950年6月17日,民盟领导人张澜在政协全国委员会二次会议上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草案》和土改工作如何开展作了发言。他认为,新中国开展土地改革很必要,“中国过去的土地制度,是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这个地主阶级,在中国有了几千年的统治历史。这等于说,这个地主阶级,在中国有了几千年的罪恶,这个制度的存在,真是中国一切封建思想和一切封建制度的基础。打倒地主阶级,废除地主阶级,消灭地主阶级,掘了地主阶级的根,这才真是中国人民彻底的革命”。为此,制定一部土地法来指导、规范土改运动是十分必要的。
但是,张澜指出新中国成立后所处的形势、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奋斗目标已经有所变化,新颁布的土地法应当与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颁布的土地法不同,应兼顾更多阶层的利益,充分调动各阶层的积极性。比如对待地主阶级,张澜就认为应当给予他们平等劳动的权利,“使地主个人有一个做新人的机会”“只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及其在乡村中多余的房屋,多余的粮食,并不没收地主的其他财产。政府并且仍分给地主一份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同时,对于富农,张澜认为应适当保护他们的财产,以提高他们参与农村经济建设的积极性,“今天实行保存富农的经济的政策,可以早日恢复农村经济,可以增加农村生产,可以为国家工业化开辟道路”。
同时,作为民盟领导人,张澜还表示坚定支持新中国人民政府和中国共产党的工作,“我今天代表中国民主同盟表示完全拥护这个土地改革法草案。我们不只要使它成为人民政府土地改革的正式法案,并且要号召全体盟员和全国人民来拥护这个新的法案,使它能够圆满地完成中国土地革命的任务”。黄炎培

黄炎培

黄炎培是民建、民盟的重要创始人之一,与工商界有着广泛的联系。新中国“土改”期间,他收到了不少工商界人士的来信。这些来信中普遍表达了工商界人士对“土改”是否能够促进经济发展,是否存在“过火”情况的担忧和疑虑。黄炎培本着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原则,把这些情况整理后如实报告给了毛泽东。毛泽东建议黄炎培到农村走走看看,为“土改”工作提供意见。为此,1951年春黄炎培在陈丕显等人的陪同下,来到苏南农村,开展了半个月左右的调研。
在这段时间,黄炎培与当地农民深入交谈,对苏区农村的发展情况有了更为全面的了解,并写成了《访问苏南土地报告》。在这篇报告中,黄炎培一改之前对“土改”的模糊看法,认为苏南土改办得好,并指出“好在哪里?农民站起来了”。他对一些人提出的“和平土改”意见进行了反驳,认为该意见“不能说绝对做不到”,“但这样基础脆弱,靠不住”,而放手发动群众则是符合当时中国国情的可行之举。
黄炎培的这次调研不仅有力地宣传、推广了新中国党和政府的土改政策,还发现了农村镇反运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倡导“文字改革”
近代以来,许多进步文化人士都意识到对传统汉字进行改革,可以促进文化教育的普及,并为此提出了简化繁体字,运用拉丁字母改革汉字等建议,胡愈之就是其中之一。1956年,胡愈之与叶圣陶就文字改革交换意见。

1956年,胡愈之与叶圣陶就文字改革交换意见。

1934年9月,胡愈之曾在《怎么样打倒方块字》一文中提出采用别字代替笔画较多的字,以此简化汉字,“这样就可以打破望文生义的习惯,而且别字可以自由地写,当然照笔画最少的写法,通用的简笔字自然可以采用。这样十几画以上的方块字,几乎完全可以不用,学习方块字的困难,就减少了大半”。1949年5月5日,胡愈之又发表了《“五四”与文字改革》。在文章中,他认为过去三十多年的文字改革步伐较慢,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从文言文变为白话文,这是文字改革运动所取得的最大的成就。但是白话文在开始时,就有人认为既不是‘白’,又不是‘话’,总之还不能成为适合于人民大众的文字工具。这个问题直到今天,也还没有能够得到圆满解决”。因此,他呼吁成立新中国后,要加快推行文字改革,“曾经有机会受过长期文字教育的少数知识分子,并不感觉到文字改革问题的严格。但对于占人口百分之八十的不识字的工农群众,这问题是严重的,需要立刻解决的。”
在胡愈之等广大民主人士的呼吁下,1949年10月10日就成立了中国文字改革协会,胡愈之、陈望道、罗常培、林汉达、叶圣陶、黎锦熙等文化界的民主人士都是该协会委员。
之后,为了推动文字改革,作为民盟重要领导人的胡愈之多次在全国人大、政协会议上提出汉字改革的建议。1956年2月9日举行的全国政协二届二次会议上,胡愈之作了《关于推广普通话和拟订拼音方案》的发言。在发言中,他认为除了推行简化汉字外,推广汉字的拼音方案,也有利于尽快扫除文盲,提高科学技术水平,“拼音文字还有许多其他的好处,例如,适合于科学和技术上应用等。要想使我们的科学和技术赶上世界先进水平,也就应该在文字问题上来做一番改革”。同时,对于汉字改革是否会造成汉字发展缓慢甚至消亡,胡愈之在会上也作了回应,“那么是不是就要废除汉字呢?不。完全不用担心。现在拼音汉字还不是拼音文字。今天我们并不企图用这套字母马上就代替汉字”。
在胡愈之等广大民主人士的推动下,1958年1月10日周恩来在全国政协会议上作了《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的报告,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简化汉字和汉语拼音的推广工作。胡愈之作为政协全国委员会宣传组负责人之一,到华东地区开展了这项工作。之后,为加速汉字改革,1958年2月胡愈之、叶圣陶等在全国人大会议上又作了《大家都来做文字改革的促进派》的发言,呼吁社会各界加快践行文字改革,广泛使用汉语拼音。他们的努力为新中国文化教育的普及和汉语语言文字的改革作出了重要贡献。
服务统战工作
新中国成立初期,反动势力一直策划着分裂中国的计划,众多爱国民主人士挺身而出,痛斥分裂祖国的背叛行径,并强调祖国统一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程潜

程潜

1959年1月24日,民革领导人程潜在全国两会期间,就反复强调帝国主义分裂中国的行为不会得逞,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是不能含糊的。程潜认为:“原西藏地方政府和上层反动集团,受帝国主义者的唆使,处心积虑背叛祖国,破坏统一,不惜采取罪恶的手段,发动了公开的武装叛乱。中央人民政府采取英明坚决的措施,迅速扫平叛乱,这不仅符合120万西藏人民的利益和愿望,而且符合六亿五千万全国人民的利益和愿望”。
民进成员,第一、二、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李任仁一直期盼台湾早期回归祖国。为此,新中国成立后他撰写了大量对台宣传文章,仅1963年就发表《国庆喜看丰收景》《我所看到的少数民族生活》《次韵和于右任先生天净沙曲》等。这些诗文不仅向台湾同胞介绍了新中国的发展成就,还强调了两岸血浓于水,祖国统一是大势所趋。
除此之外,一些爱国民主人士还利用自身在宗教领域的影响力,在捍卫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维护和平的同时,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协调,号召宗教徒爱国爱教、遵纪守法,为新中国建设作贡献,民进重要创始人赵朴初就是其中之一。
新中国成立初期,赵朴初在担任全国人大和政协领导职务时,在两会上作了《在全国政协宗教事务组举行的中国佛教协会成立会议全体代表座谈会的讲话》《欢迎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止恶行善,离苦得乐》等发言,强调“中国佛教协会从开始筹备一直到宣告成立,始终是在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和中央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的”,感慨“全国委员会和各有关部门所给予我们的指导和帮助,可以说是无微不至的。仅仅这一个事实,就非常之具体地、也非常之生动地说明了在今天人民自己的政权之下,宗教信仰自由是怎样地得到了尊重和保护”,指出“具有平等民主的教义和‘饶益有情、庄严国土’的理想的佛教徒,对于今天我们国家的人民民主制度,是应当欢喜赞叹、信受奉行的,是应当为之效忠的”。赵朴初的这些努力为新中国制定、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作出了重要贡献。
爱国民主人士在各级人大、政协会议上建言献策,为新中国的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充分彰显了我国政治制度的特色和优势,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共议新中国首部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人民对国家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的共识。新中国成立后,制定宪法工作被搬上议事日程,而此时的社会环境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这让张澜、沈钧儒等长期为民主政治努力的民主人士看到了成功的希望。1954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1954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1953年1月13日,张澜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20次会议上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1954年6月14日,在讨论这部宪法草案内容时,他就感慨这部宪法将是一部真正属于人民的宪法,能实现自己多年追求宪政的夙愿,“中国人民要求立宪行宪已经有五六十年了。但是从来不曾有过真正民主的宪法。从满清到国民党反动政府,所谓宪法,都是由少数人钦定的,只是为了巩固反动政权,维护少数人利益,和大多数人民毫不相干。只有现在我们的宪法草案,才是真正按照国家的需要,保证人民应享受的权利来制定的,是符合中国当前实际情况和全国人民共同愿望的”。
在1954年9月举行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张澜再次赞叹新宪法是一部民主的宪法,“过去反动统治者所谓宪政,从制宪的过程到‘宪法’的内容,都是骗人的”“这个宪法是用民主的方式产生的,从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到全国每个角落,经过了许多次的讨论,吸收了一切好的意见,真正做到了字斟句酌,尽善尽美”;表示“由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中国人民才走上了光明幸福的大道,今天才有了这个真正民主的宪法”。
随后,张澜还十分关注这部宪法的落实工作,并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建议,“首先,应当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展开关于宪法的宣传、学习,务求做到家喻户晓”;其次,人大代表和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宪法,“我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全体代表,都亲自参加了这个庄严的制宪会议,更应当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宪法,并担负起监督宪法实施的重大责任”,并强调“现在宪法颁布以后,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必须以宪法为准绳,克服这些缺点和错误,勤勤恳恳地为人民服务”。
为了更好宣传新宪法,1954年9月,张澜发表了《青年们,迈开矫健的步伐勇往直前吧》一文,呼吁青年们积极践行宪法,感叹“幸而在垂老之年,我还能同青年们一道共享民主幸福,我的心情怎能不感到‘返老还童’了啊”。
除此之外,中国民主同盟的创始人、一生追求民主的沈钧儒也参与了新宪法的草拟和论证工作,并在《为宪法草案的公布而欢呼》一文中从法律工作者的角度号召大家提高爱国守法意义,让这部无数革命先烈牺牲而换来的宪法能够真正执行,“加强人民民主法制,普遍提高人民群众爱国守法的思想教育,使宪法和法律能够贯彻执行,以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从一个法律工作者看来,是具有特别重要意义的”。
关注人口问题
民革重要领导人邵力子很早就提出了节制生育的观点。1922年5月,邵力子在《民国日报·妇女评论》副刊上就发表了《生育节制释疑》。在文中,他指出大众对“生育节制”的偏见,“生育节制这个学说到了中国,固然受着有识之士的欢迎,却也引起了一部分的恐慌。在上海报纸上,我见有换衣的论调;在北京报纸上,我更见有污蔑的言词”,并强调“生育节制,本非生育废止”,而是倡导科学生育,“比如新妇,如规定十年内匀称地生二三个子女,那么子女教育可以充分满足,父母也不致过劳”“在欧洲采用生育节制法的,实际上反使人口增加而且健康”。邵力子

邵力子

新中国成立后,面对快速增长的人口数量和贫弱的经济社会现状,邵力子再次思考了人口问题,并认为适当控制过快的人口增长,有利于新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为此,1954年9月邵力子以浙江省人大代表的身份出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就提出要控制人口,促进人口增长与社会发展相适应。他强调:“人多是喜事,但在困难很多的环境里,似乎也应有些限度。但如果做母亲的总是每年生一个孩子,甚或身体已经很弱,负担已是太重,还无法不生孩子,国家对他们也就很不容易保护,他们自己所受的痛苦更不用说了。”听到邵力子的发言,周恩来也意识到人口问题事关国家发展,应努力抓好。为此,邵力子对周恩来再次陈述自己的观点,“我们新中国从旧社会接受了一个贫穷落后的烂摊子,各方面都需要振兴发展,如果人口增长过快,必然和经济建设形成尖锐的矛盾。我们当政者,必须防患于未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控制人口过快增长”。
为了更好完整阐述自己的观点,1955年7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上,邵力子将生育节制的问题形成《请加强避孕常识的宣传和放宽节育技术的限制案》提案,正式提交代表们讨论。在这份提案中,邵力子表示:“除了希望医务工作者再进一步研究节育的办法以外,还希望卫生领导机构采取积极的措施,加强避孕常识的宣传,放宽节育技术的限制。”
此后,在第一届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邵力子都提交了提案,重申了自己关于人口问题的观点。这些提案都得到了卫生部门的回应,并成为我国不断调整人口政策的重要参考。
责任编辑:杨骁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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