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赞
- 评论
- 收藏
2021年上海市政协委员参与立法协商工作方案确定
来源:政协联线 | 2021-04-14 17:16
字号

4月14日,上海市政协十三届六十三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市政协委员参与立法协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市政协委员参与立法协商工作在市政协党组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由办公厅统筹协调,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牵头实施,各专委会(指导组)具体承办。
《方案》确定了市政协委员参与立法协商工作的协商项目:根据本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市政协各专委会(指导组)结合各自工作,可选择1-2件年度参与立法协商项目。今年拟确定参与立法项目19件(地方性法规17件、政府规章2件),其中重点项目包括《城市更新条例》(暂定名)、《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区域管理条例》(暂定名)、《数据条例》(暂定名)3件,常规项目包括《中医药条例(草案)》《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和《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暂定名)等16件。
据悉,市政协委员参与立法协商工作的重点项目,主要采取专题座谈会、上海政协网站直通车、上海政协通APP、微信工作群和书面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听取意见建议,视情选择重点项目开展立法前调研,深入听取意见建议,汇总整理后函复有关部门。市政协委员参与立法协商工作的常规项目,主要采取上海政协网站直通车、上海政协通APP、微信工作群和书面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委员的意见建议,汇总整理后函复有关部门。
在下一步工作中,将不断加强协商平台建设,强化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等的合作机制。围绕重点协商项目,加强各专委会(指导组)协同联动,充分听取和反映各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推进高质量立法。充分发挥专家组作用,完善重点协商项目专家轮值主持机制,探索专家组工作运行模式,提高工作专业化水平。继续推动“两个探索”,即探索立法协商工作向界别延伸、向地区政协延伸,不断丰富完善参与立法协商的平台载体,发挥整体效应。
附:2021年市政协委员参与立法协商项目
重点项目:
城市更新条例(暂定名)
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区域管理条例(暂定名)
数据条例(暂定名)
常规项目:
中医药条例(草案)
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
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暂定名)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立新废旧)
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暂定名)
关于加强“一网通办”法制保障的决定(暂定名)
人民建议征集若干规定(暂定名)
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暂定名)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暂定名)
慈善条例(立新废旧)
安全生产条例(修改)
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修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条例(暂定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修改)
为适应重大改革需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等开展的立改废释或打包修改项目(根据新修改的《行政处罚法》,在清理本市地方性法规的基础上,作出打包修改的决定;对街道办事处条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区县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献血条例等进行打包修改)
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办法(备注:规章)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无人驾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暂定名)(备注:规章)
《方案》确定了市政协委员参与立法协商工作的协商项目:根据本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市政协各专委会(指导组)结合各自工作,可选择1-2件年度参与立法协商项目。今年拟确定参与立法项目19件(地方性法规17件、政府规章2件),其中重点项目包括《城市更新条例》(暂定名)、《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区域管理条例》(暂定名)、《数据条例》(暂定名)3件,常规项目包括《中医药条例(草案)》《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和《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暂定名)等16件。
据悉,市政协委员参与立法协商工作的重点项目,主要采取专题座谈会、上海政协网站直通车、上海政协通APP、微信工作群和书面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听取意见建议,视情选择重点项目开展立法前调研,深入听取意见建议,汇总整理后函复有关部门。市政协委员参与立法协商工作的常规项目,主要采取上海政协网站直通车、上海政协通APP、微信工作群和书面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委员的意见建议,汇总整理后函复有关部门。
在下一步工作中,将不断加强协商平台建设,强化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等的合作机制。围绕重点协商项目,加强各专委会(指导组)协同联动,充分听取和反映各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推进高质量立法。充分发挥专家组作用,完善重点协商项目专家轮值主持机制,探索专家组工作运行模式,提高工作专业化水平。继续推动“两个探索”,即探索立法协商工作向界别延伸、向地区政协延伸,不断丰富完善参与立法协商的平台载体,发挥整体效应。
附:2021年市政协委员参与立法协商项目
重点项目:
城市更新条例(暂定名)
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区域管理条例(暂定名)
数据条例(暂定名)
常规项目:
中医药条例(草案)
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
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暂定名)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立新废旧)
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暂定名)
关于加强“一网通办”法制保障的决定(暂定名)
人民建议征集若干规定(暂定名)
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暂定名)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暂定名)
慈善条例(立新废旧)
安全生产条例(修改)
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修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条例(暂定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修改)
为适应重大改革需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等开展的立改废释或打包修改项目(根据新修改的《行政处罚法》,在清理本市地方性法规的基础上,作出打包修改的决定;对街道办事处条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区县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献血条例等进行打包修改)
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办法(备注:规章)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无人驾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暂定名)(备注:规章)
责任编辑:杨一宁

- 点赞
- 评论
- 收藏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