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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与大力提振消费,矛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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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4 08:33 字号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多方面进一步拧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制度螺栓,具体到“工作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不上酒”“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等。
与此同时,全国各地正在密集推出各项提振消费的举措,鼓励大众通过消费提升生活品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将“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列为2025年“头号任务”。
对此有人不解:既然要大力提振消费,为何还要求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甚至有人提出党政机关应该带头“花钱”。这样的观点,既曲解了“紧日子”,也误读了“提振消费”,更没有看到《条例》背后的深意。
首先,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并不意味着“不花钱”,而是不能“乱花钱”,更要“花好钱”,把钱花到刀刃上。《条例》对“浪费”有着明确定义,是指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在履行公务中“超出”规定范围、标准和要求,“不当”使用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为此《条例》在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等多个方面提出了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就是要党政机关自身各项事务从严从简、精打细算,在开销上强化约束、严控支出,这样才能腾出更多资金用于发展所需、民生所盼——这才是财政资金使用的“刀刃”。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目的是为老百姓过好日子。
因此,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不仅是党政机关自身支出结构的进一步优化,也和老百姓的获得感息息相关。一个可感的例子是近期许多人乐此不疲的“定闹钟抢消费券”,群众消费获得实实在在的折扣,补贴资金的来源首先是政府财政。相关机构的研究表明,消费券能够撬动数倍的关联消费增长,新增的消费税收则能弥补政府先前的转移支付,形成正向循环。
其次,消费绝不等于浪费,提振消费不能让老百姓低水平重复消费,而是要着力推动消费“提质升级”。从全国各地实施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可以看到,今年提振消费重点在于提升消费能力、增加优质供给、改善消费环境,以释放多样化、差异化消费潜力。以刚刚出台的《上海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为例,“服务消费”“新型消费”成为重要构成部分,通过引入国际一流乐园IP、高能级国际大赛等让大家享受高品质文旅消费,推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大数据等技术具体应用让普通人也能体验新科技产品带来的便利与乐趣。
提振消费与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并不矛盾。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也是引导全社会进一步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浓厚氛围。这一轮提振消费,旨在激发经济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这一目标下的生产和消费更提倡高效利用资源、减少环境负担,促进经济增长和资源节约齐头并进,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长期协调发展,这与反浪费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更为重要的是,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不仅是《条例》的严格要求,更是作风建设的具体体现,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成败,背后传递的是各级党政机关的政绩观。
此前,一些地方巧立名目、铺张浪费的案例被曝光,有的领导干部奢侈宴饮,收受礼金,转嫁本该自己支付的各类支出,甚至有人套取学生伙食费;也有党政机关圈地造楼、豪华装修,浪费惊人。这样的行为竟也被少数人辩称“带动消费”。应该看到,这些行为严重违反法纪,背后往往是权力寻租勾当,严重破坏正常市场行为和公平发展环境,恰恰是对提振消费的沉重打击。
还有少数地方曾以“政府投资、带动消费”之名,举债兴建远超发展实际所需的奢华工程,最终成了烂尾楼。这些工程既没有为老百姓谋福祉,也没对地方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本质上就是作秀。
决策失误是最大的浪费,《条例》特别强调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防止重大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浪费,就是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纠治各种形式的“政绩冲动”,力戒大手大脚、寅吃卯粮,把有限的财政资源用在抓改革、促发展、干实事上,确保党中央关于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真正落地见效。也只有这样,才是真正意义上提振消费。
责任编辑:丁元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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