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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背后的故事系列(二十七):成立中国民权保障同盟


来源:政协联线 | 2025-05-14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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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宋庆龄与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委员杨杏佛(右二)、胡愈之(左一)、林语堂(左二)及秘书黎沛华(中)合影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背离孙中山革命原则和三大政策的国民党右派,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以蒋介石为首的法西斯独裁统治。国民党当局不断剿杀共产党、镇压爱国革命运动,绑架或暗杀革命者和异己分子,到处实行特务统治。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初,流亡海外归国的宋庆龄面对日趋严重的白色恐怖,开始酝酿联合全国进步力量建立营救组织,专门保护、营救共产党人和爱国进步人士。这个组织就是著名的中国民权保障同盟。

宋庆龄1933年在上海留影
1932年11月,在营救陈独秀期间,宋庆龄向报界发表声明,准备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资格,组织一个特别的团体,专门处理政治犯事件。12月,宋庆龄与蔡元培、杨杏佛、黎照寰、林语堂等在上海发起组织中国民权保障同盟。

1932年12月18日《申报》刊登的营救许德珩等代电
就在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筹备期间,传来了北京大学教授许德珩、侯外庐、马哲民等因宣讲马克思主义和抗日救亡思想,被国民党政府非法逮捕的消息。宋庆龄闻知,立即与蔡元培、杨杏佛等以“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筹备委员会”的名义,发表致蒋介石、行政院代理院长宋子文、平津卫戍司令于学忠的代电,谴责当局“摧残法治,蹂躏民权”,并要求他们释放爱国师生。在许德珩等被捕前后,国民党北平市党部会同警探拘捕了大批教授、学生。此后,宋庆龄又以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的名义,数次致电北平当局,要求释放被捕的师生。由于宋庆龄领导的营救工作和北平各校被捕师生后援会的斗争,大部分被捕师生陆续获释,营救取得了胜利。

1932年12月18日《申报》刊登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的成立宣言

宋庆龄担任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主席时使用的印章

宋庆龄担任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主席时使用的印章
1932年12月18日,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在《申报》发表宣言,向社会公布宗旨和目的,正式宣告成立。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以唤起民众努力于民权之保障为宗旨;以争取释放政治犯,给予政治犯法律援助,支援为争取结社、集会、言论、出版自由等民主权利而进行的斗争为目的。中国民权保障同盟选举宋庆龄、蔡元培、杨杏佛分别担任正副主席和总干事。

1932年12月31日《申报》报道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召开中外记者招待会
12月30日下午,蔡元培在上海华安大楼主持召开记者招待会,争取新闻界对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的支持。宋庆龄因病未能到会,她请蔡元培代为宣读为招待会发表的书面讲话,希望新闻界与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并肩站在一起,共负促进人类社会进步的使命。当时,有30多名中外记者参加了招待会,其中就有以后担任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中央临时执行委员会委员的《中国论坛》记者伊罗生和《生活》周刊记者邹韬奋。不久,上海、北平相继成立了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的分会。

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上海会员名单
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成立后,“同国民党反动派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保护和营救了大批中国共产党党员和反蒋爱国民主人士,为革命事业作出了独特的重大贡献”,在中国爱国民主运动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
责任编辑:杨骁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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