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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协制度创新探索的部分“第一次”
政协头条记者 谢臻  
来源:政协联线 | 2019-09-27 10:14 字号
为充分发挥委员在学习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本届政协开设“委员讲坛”,用“委员讲、委员听、委员议”的方式,推动委员自我学习、互相学习、深度学习。图为2018年6月7日,市政协举办的第一期“委员讲坛”金 松 摄
按照全国政协统一部署和中共上海市委要求,上海市政协担当排头兵、先行者使命责任,积极开展制度建设的探索实践,形成了一系列“首创”。现列举数例。
委员视察。从1980年起,市政协尝试组织政协委员开展视察活动。1988年7月市政协七届二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政协上海市委员会视察工作简则》,属全国首创。2006年12月,市政协出台《政协上海市委员会关于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开展专项视察工作的意见》,2009年7月市政协出台《上海市政协关于加强和改进委员视察工作的意见》,对政协委员视察工作作进一步完善。
政协媒体。市政协历来十分注重新闻宣传工作。1984年7月1日,市政协创办《上海政协报》(1987年1月1日改名为《联合时报》),这是全国首批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地方政协机关报。2019年1月25日,“政协头条”正式开通,这是全国政协系统首家新媒体平台。
提案工作。1985年4月,市政协增设常设机构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固定时间提交提案改为随时提交,自此提案工作成为市政协一项经常性的工作。1990年3月市政协七届十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正式通过《政协上海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此后每届市政协都对提案工作进行完善。
政协之友社。经中共上海市委批准,上海政协之友社于1987年2月成立,是以历届政协委员为主体的、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社团组织,为全国首创。
特邀监督员。自1993年起,本市组织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进行党风、政风、行风评议,并带动政法、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聘请政协委员担任特邀监督员。市政协积极推荐政协委员担任特邀监督员,1996年制定《上海市政协特邀监督员工作简则》,将该项工作纳入市政协民主监督职能。2009年,经审议修改,更名为《政协上海市委员会特邀监督员工作规则》。
对外交流。2003年10月市政协通过《市政协关于积极开展对外友好工作的若干意见》。2011年,市政协发起成立全国第一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公共外交的社会团体——上海公共外交协会。
界别履职。2006年,市政协出台《关于发挥市政协界别作用的意见》,围绕政协在履行职能中体现界别特色、突出界别优势、发挥界别作用等提出6个方面20条意见,2011年修订为6个方面22条意见。2018年10月,市政协出台《政协上海市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界别工作更好发挥界别作用的办法(试行)》,旗帜鲜明地提出加强党对界别工作的领导,并首次明确了界别作用定性、分类施策新理念,为全国首创。
责任编辑:张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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