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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份“年度协商计划”是怎样出台的
政协头条记者 谢臻  
来源:政协联线 | 2019-09-27 09:53 字号
怎样避免协商选题随机性、协商活动随意性,让政协协商行得通、真管用?进入新时代,上海市政协积极探索完善“年度协商计划”,对协商的参加范围、讨论原则、基本程序、交流方式等作出规定,把政协协商往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方向推进了一大步。
市委大力支持 协商计划顺利出台
2012年11月8日,中共十八大在北京召开。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怎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大精神,成为当时市政协的首要任务。2012年11月23日,市政协十一届三十九次常委会议通过决议,明确提出要围绕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积极开展实践探索。
“记得有一次政协开会,就有市政协领导提出:什么是协商?有本市主要党政领导和委员共同参与,才叫协商。市领导到政协来协商,才能体现协商的精神。”市政协经济委副主任、时任市政协副秘书长徐海鹰回忆说,“其实,本市主要党政领导主动到政协来协商早已有之,我们希望能继承这一传统,在下一步工作中能通过制度化安排予以保障”。
经过半年左右的调研,《中共上海市政协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顺利出台。文件规定:“中共上海市委领导每人每年至少出席1—2次市政协协商活动;市政府领导除出席市政协全体会议外,每人每年至少出席1次市政协专题座谈会或专题通报会”等,对市领导参加政协协商活动作出制度化安排。
《意见》得到中共上海市委的高度肯定和支持。2013年6月,《意见》以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名义向全市转发。
有了《意见》这个“核心”,接下来就是让制度落地。“市委6月上旬通过的意见,6月下旬我们就把‘计划’做好了。”徐海鹰透露,市政协的第一份协商计划,虽然只管了半年时间,内容也相对简单,只确定了协商议题、时间、参会领导,却完成了每一位市委、市政府领导至少出席1次市政协专题座谈会或专题通报会的目标,出席党政领导达24人次。到了2014年,市领导参加市政协协商活动增加到33人次,往后则基本稳定在每年36人次左右。来政协次数最多的市领导,多是分管教育卫生、民政、社保等领域,和近年来本市改革方案多、决策需求大的热点领域。有多次参与政协协商的市领导曾笑称:“一般情况下,大多数政协委员赞成的方案,在其他地方也能获得支持;相反,就该马上回去重新斟酌。”
有数据显示,2013年至今,市政协每年的协商计划100%执行到位,实际执行情况往往超过100%,即领导实际参与协商次数大于计划。
协商计划作用的凸显,有媒体曾评价称,让主持工作的市委、市政府领导有准备地到政协来协商,不仅有效解决了协商的随意性问题,使协商活动更加有序,更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履职核心价值得以凸显,真正做到了把政协协商纳入全市总体部署。
不少新到任的市党政领导,起初对市政协协商计划的安排颇感惊讶,在他们丰富的行政履历中,无论从中央还是到地方,都没有像上海这样,严格要求每一位领导都要到政协来协商。但参加过政协的协商之后,他们都会不约而同地为这项制度竖起大拇指。“在政协协商,不仅让他们听到了宝贵的意见,更让他们结交了不少委员朋友。”徐海鹰说,协商计划直接彰显了政协作为重大政策协商平台、政治交往平台、宣传政策信息发布平台的重要作用。
秉承协商传统 与时俱进守正创新
协商计划能够顺利推行,离不开70年来“协商上海”的协商基因。
早在上海解放之初,陈毅市长就兼任市协商委员会主任,无论是重大决策还是民生实事,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都到协商委这个平台来听取意见建议。改革开放后,本市主要党政领导到政协协商就更加频繁。1986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与市政协各委、组联系的通知》发布,明确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重大改革、开放的方案、措施等,在正式公布实施之前,尽可能送市政协有关委、组征求意见。1988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市民和对话的制度》正式出台。
在“通知”和“制度”的支撑下,1987年4月23日,市政协六届六次全体会议期间,市政府领导与政协委员的专题座谈首次举行,两位副市长分别参加两个专题座谈会,与委员面对面交换意见,当场回应委员建议。同年12月,时任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市政协六届二十四次常委会会议;1989年4月,市政协七届二次全体会议期间,时任市政府主要领导来到市政协,听取委员意见……
通过实践的不断完善,市党政主要领导来政协协商这一做法日益成熟定型。1998年,市政协在原《政协上海市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经常化制度化的暂行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政协上海市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其中第十一条明确,政协上海市委员会进行政治协商可视情况邀请中共上海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
提高政治站位 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市政协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年度协商计划”工作机制。
从2014年起,每年9月,下一年协商计划的起草筹备工作就开始启动。在协商议题征集阶段,市政协会通过网站、短信、微信、书面函等手段向每一位政协委员广泛征集协商选题。同时分别召开由专委会主任和各界别召集人参加的专题会议,由专委会和界别提出协商议题,最后经由党组会议和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一连串的流程,保证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更保证了协商议题的质量。
协商议题初步形成后,报送市委、市政府办公厅,然后以书面形式回馈至市政协,市政协主席会议进一步研究讨论。每一道程序都有根有据,通过制度建设予以保障。每年12月,由中共上海市委秘书长牵头,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秘书长参加的专门会议上,对这份协商计划再作总体协调。之后,再将这份协商计划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每年年底,市政协还会向市委报送当年协商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会详细记录每位党政领导到政协参加了哪些活动,协商了哪些议题,和委员们都提了哪些意见。
制度强有力的保障,不仅使协商计划能够真正落实到位,更为其作用的发挥奠定了重要基础。2015年,随着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的印发,一位市委统战部副部长被邀请到12月召开的秘书长会议,对下一年协商计划作出更加合理科学的协调;自2016年年初开始,市政协党组、市人大党组开始召开会议,各自通报新年工作计划;2017年年初,市政府党组加入“协调”行列,从此每年春节上班后的第一天,市政协党组都会与市政府、市人大党组召开两场碰头会,互通全年工作。
2019年,市政协在制定党组工作要点的基础上,另行制定年度协商计划、年度民主监督计划和年度议政调研计划,形成“1+3工作新格局”。
其中,民主监督计划明确专项民主监督议题、专题监督会议议题,并对视察监督、提案监督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民主监督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增强了民主监督的计划性、权威性。议政调研计划从三个层面安排部署调研工作:围绕实施年度协商计划和民主监督计划开展课题调研;选取事关上海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冷思考和预研究;围绕一些事情落在区里、但具有全市意义的重点问题,与部分区政协联合联动开展课题调研,着力拓展调研的深度和广度。
“1+3工作新格局”得到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的坚定支持,标志着“年度协商计划”全面升级。
责任编辑:李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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