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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响警钟后,停放在住宅楼栋内的电动车岂容无动于衷!
孙培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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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政协联线 | 2024-02-26 10:48 字号
据多家媒体报道,2月23日凌晨4时,发生在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因一居住楼栋内违法停放的电动车引起的重大火灾事故,已造成15人死亡,44人受伤,另有多人正在医院抢救。那么,有着数百万辆电动自行车用户的上海,对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防范工作是否还存在一些短板呢?
2月25日上午7时半许,笔者外出途经沪东地区一沿街多幢7层楼的居住小区时,竟然发现3栋楼内有违法停放电动自行车、4栋楼内有违法“飞线”充电、1栋楼内有私拉电线安置电瓶车充电插座等乱象。他们有的将电瓶车停放在住宅楼大门唯一的进出口处,有的用双层床单遮盖在“违放”的电瓶车上掩人耳目,有的在楼道里私拉电线安置电瓶车充电插座;有的将电线从住宅内拉出给停在人行道上的电瓶车“飞线”充电。殊不知,行驶后的电瓶车和充电过程中的电瓶都需要正常散热,如车辆被“全身遮盖”更易加快车辆“升温失常”,一旦电瓶车自燃引发火灾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市民皆知,为了有效预防火灾事故,最大限度的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上海市人大立法规定,从2021年5月1日起,严禁电动自行车进入办公楼宇和小区住宅停放及充电。但一些居民依然抱有侥幸心理,将一系列预防火灾的法制警示教育置若罔闻。一家物业公司经理曾向笔者叹苦经:“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对小区住宅违法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的“老大难”问题较难管理”。鉴于此,建议:
1、加强教育警示
针对当前一些住宅楼栋内违法停放电动自行车及“飞线”充电易引发火灾事故的严重问题,全社会应结合2021年颁布实施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此次南京住宅楼栋重大火灾伤亡事故的教训,来切实加强对全民做好防火防灾工作的宣传教育。应充分发挥互联网多媒体速度快、普及率高的优势,第一时间将有关案例和政府对策通过住宅楼栋微信群向全体业主广而告之。尤其在一些居民住宅楼栋的总门进出口处,有关部门应张贴醒目的“坚决执行市人大法规、楼内严禁停放非机动车“,“楼内违停非机动车及充电将被追责“,”当遵纪守法公民、须从规范停车做起“,”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楼内严禁停放非机动车及充电“等宣传警示字画。
2.加强物业管理
物业公司作为小区业委会聘请的专业管理者,应积极承担起小区住宅管理的主体责任,务必做到“每日三巡检”,即早、中、晚各认真巡检一次。发现楼道内有非机动车停放及充电,对第一次违停者,应及时“亮出黄牌”令其立即搬离,同时拍摄照片及记录台账存档;并向城管部门和街道综治办报备。对不听劝阻或第二次屡犯者,须第一时间“亮出红牌”,并向派出所报案。与此同时,物业公司还应主动与业委会、街道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想方设法采取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和增设一些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及充电装置,来确保电动自行车有序停放。
3.民警及时约谈
小区住宅楼栋防火安全工作无小事,它是创建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各级公安司法部门应大力支持所管辖社区各项安保工作的有序开展。建议户藉警接到管辖住宅楼栋有违法停放非机动车、私拉私接充电插座、飞线充电等安全隐患严重问题,应第一时间介入,约谈违法人。须向其指出住宅楼栋内违法停放非机动车等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责令其作出遵纪守法的书面承诺,以彰显公安司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4、记录诚信档案
针对当下上海电动自行车数量庞大、住宅高楼众多、物业管理不易的现状,应始终秉持超大型城市治理,法制领先,诚信为本的宗旨。建议对一些经法制教育警示仍抱有侥幸心理,违法将电动自行车停放进入住宅楼栋、楼道里私拉电线安装电瓶车充电插座和“飞线”充电者,须记录个人诚信档案,进而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来压缩违法行为的空间,亦赢得广大市民的拥护。
责任编辑:栾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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