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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超市须将携犬者拒之门外
孙培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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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政协联线 | 2024-02-15 09:13 字号
时下,正值龙年新春佳节,申城各大商场、超市人头攒动,生意十分红火。然而,据笔者观察:部分超市的安保卫生工作仍存在一些漏洞。龙年初二下午5时许,笔者顺道途经沪东地区一家食品连锁超市,打算购买一些水果、点心去看望一位长者。当笔者步入超市竟然目睹一40多岁的中年女士,站在超市购物的手推车旁,低下头、弯下腰、伸出双手非常麻利地将地上的1条约10斤重的白色犬抱入车内,随即来到乳制品货柜前挑选食品。由于超市内各类食品包装形状各异、五颜六色的灯光闪烁,叠加超市广播宣传推荐商品的声响不断刺激,购物手推车内的犬只难免“情绪激动”跃跃欲试爬出车外,只见该女士一会儿用手挑选牛奶,一会儿又用手按揿一下犬只的头颅,一会儿用手挑选酸奶,一会儿再用手按揿一下犬只的后背……而站在旁侧5米左右的两位身着超市制服的女性服务员却视而未见。
妇孺皆知,舌尖上的安全无小事。像牛奶、酸奶等都是食品卫生安全指标要求很高的直接入口饮品,食品超市的手推车亦是方便顾客仅提供装食品专用。像上述公用食品手推车内竟然擅自摆放从脏兮兮地上爬走过的犬只,随后犬主一会儿两手摸摸按按爱犬,一会儿两手再挑挑拣拣乳制品的行为,既不讲文明卫生和社会公德,又给后面挑选同类饮品及循环使用该辆食品手推车的众多顾客,埋下了交叉传播病菌和严重的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更何况,该超市进口处均张贴了醒目的“严禁携宠进入”的国际通用标识图;这也是上海市人大通过的《犬类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的法律条款。
鉴于此,建议:
1、加强管理责任心
当前,应切实加强对全体商贸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教育。尤其是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的法人代表须积极承担起企业经营务必确保消费者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须把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卫生安全时时放在心上,紧紧抓在手上,牢牢扛在肩上。企业管理层应自觉带头,并通过教育和奖惩的一系列措施,督促员工必须加强工作管理责任心,一丝不苟地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商场、超市保安及服务员须对携犬进入者说理劝阻,坚决说不!
2、 加强监督针对性
各级职能部门应切实加强对下属商场、超市等企业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监督的针对性。应深入基层一线,向市民顾客发放问卷调查表、认真倾听广大市民顾客对商场、超市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坚持定期调阅抽查和随机调阅抽查商场、超市营业时的电子监控录像回放相结合举措,来达到以问题为导向,有效监督促进全体商贸从业人员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进而让广大市民放心。
责任编辑:杨一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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