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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政协委员姚耀、徐汇区政协委员崔媛媛谈:加速国谈创新药落地
政协联线通讯员 姚耀 崔媛媛  
来源:政协联线 | 2024-04-26 09:44 字号
国家医保局和卫健委发布了《关于适应国家医保谈判常态化持续做好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积极推动“国谈药”“创新药”落地使用。两年来,各地医保和卫健部门相继发布实施细则积极推进。但医疗机构在落地国谈创新药的临床使用上,仍面临一些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临床医生有固定的用药习惯,且必须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用药。《临床诊疗指南》如果没有及时更新,医生未必会首选创新药使用。
临床医生对国谈创新药的各项数据不够了解、不够熟悉,不确定其安全性和疗效性。导致临床医生不太会主动首选创新药给患者使用。
部分创新药品的储运条件要求较为苛刻,增加了医院运行成本。这可能会导致中小型医院采购创新药意愿不强。
不少患者对国谈药创新药疑虑重重。质疑创新药的质量、疗效,担心副作用大。
为此建议:
及时更新《临床诊疗指南》《临床用药指南》。借鉴药事会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医保—医院—医药”的三方联动机制,在新版药品目录更新后的一个月内召开临床专家会议,加速创新药写入临床诊疗指南,指导临床医生积极规范用药。
定期召开学术“见面会”。各省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政府部门的指导下,组织有学术和专业性价值的“见面会”。医药研发方应明确创新药的使用功效和安全性,及时向医院介绍产品,让医院了解产品各项数据,加速国谈创新药落地临床诊疗流程,让老百姓及时用上。
重视临床药师的宣教作用。创新医疗机构问诊和咨询服务布局,增加药师与患者沟通的机会,改变目前药师只是医疗机构窗口“拿药取药”的固有形象,多途径引导患者用药知识,提高患者对创新药的认知,加强创新药品的社会接受度。
探索国谈创新药临床激励新机制。在现有政策和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临床医务人员大胆使用国谈创新药的绩效激励。
针对中小型医疗机构,尤其是一线城市中心城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三级医院,出台一些改善国谈创新药储存条件和储存空间的支持政策。
(作者姚耀系静安区政协委员,崔媛媛系徐汇区政协委员)
责任编辑:杨骁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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