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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规范电商直播收费模式,建立主播长期信用机制
张力韵/东方网  
2021-01-26 15:39 字号
“电商直播带货”成为时下大热的营销和传播方式,李佳琦、薇娅等主播频频出圈,可在巨量风口下,各种产业问题也在逐步显现。市政协委员金颖和朱明华共同提出,应规范电商直播的收费模式,建立主播长期信用机制,建立第三方电商直播监督管理机构,为互联网直播营销提供一个健康良性发展的“土壤”。
“电商直播”作为一个快速崛起的新兴行业,其产业链的各个环节都有待完善和规范。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品牌”利润无法良性循环,“主播”缺少评价机制,“平台”刷单数据造假已成行业潜规则等。目前,“电商直播”主播及平台收费高,致使品牌方成本高企,利润压缩,长此以往品牌没有足够利润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及投入进一步研发。同时,货物的差评无法传导到主播的评价,出现了主播只顾销售,不顾售后的现象。此外,产品因质量问题一旦出现纠纷,平台责任难以界定。
提案指出,规范“电商直播”的收费模式,对于严重影响品牌方利润的收费予以质询,共同协商,并督促修改,对于主播和平台增强纳税监管,提高纳税意识,用利税反哺行业。货品的评价直接挂钩主播评价,建立主播长期信用机制,利用广大消费者评价的力量督促主播团队带好货,做好售后。建立第三方电商直播监督管理机构,严格管控数据造假,帮助并督促电商直播平台成为主播销售产品的第一道选品与质控,联合工商及消保委建立黑白名单,为消费者利益保驾护航。
(原题为《委员建议规范电商直播收费模式,建立主播长期信用机制》)
责任编辑:管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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