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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协委员蒋碧艳:搭建城乡妇女“共建共融共享”平台
蒋碧艳/政协头条  
来源:政协联线 | 2019-07-05 09:16 字号
近年来,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各级妇联组织广大妇女,开展了很多有益的工作,比如,妇联的传统项目“双学双比”,挖掘和培养农村生产劳动能手;创建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举办“农村女性智慧课堂”等,但是活动的力度、广度、深度都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此建议,各级妇联打破城乡妇女割裂的发展模式,探索搭建城乡妇女“共建共融共享”平台,最大限度地激活妇女力量助力本市乡村振兴工作。
一方面,城市女性更加关注家庭的生存条件,对健康、绿色、安全等质量需求更大,尤其是为了保护家中的老人、小孩等相对脆弱群体而进行的投入意愿更强。此外,在快节奏、高压力的城市生活方式下,城市女性对自然的渴望、故土的乡愁和放飞自我的空间等的需求更为强烈。这对广大农村地区而言意味着无限的潜在市场。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轰轰烈烈的乡村复兴实践,很多都是在诸如此类的需求刺激下,由城市女性自发组织形成并发展起来的。
另一方面,留守妇女已经成为农村生产生活的主力,也是乡村振兴最为坚实的力量。在法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涌现出来的许多新产业新业态,诸如新型农场、农家乐、民宿和农村旅游等都由妇女承担了组织、管理和运营等关键责任。青浦区的国家级美丽乡村——蔡浜村,就是在城市妇联组织的参与和引导下,逐步形成乡村民宿、油菜花海、环淀山湖风景带及农家乐等城市与农村互惠互利互动的城乡共融共荣格局,成为乡村振兴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因此建议打通两侧供需场,破除城乡隔阂,实施城乡妇联“全域参与”模式,让城市女性和农村女性各取所需、各尽所能,真正激活乡村振兴的各类资源要素。
还应通过系统设计,联合城乡妇女共同参与,努力实现城乡共荣。要重视创新。乡村振兴是一项久久为功的系统工程,不是依靠一两个组织的送温暖下乡之类的活动就能够实现的,必然要求打破传统的“运动式”运作模式。农村妇女已经是当前农村生产生活的主体,也是未来“一懂两爱”(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新型农村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妇联作为党领导下的社会性群众组织,更应该也有必要为她们自身能力的提高和发展空间的扩大创造有利的条件。为此,要瞄准城乡居民消费需求的新变化,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现代食品产业等新产业、新业态为引领,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使农村产业体系全面振兴。
要关注平等。在乡村振兴中,城与乡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支撑的关系;城乡妇联之间、妇联与妇女之间,不是施舍与被施舍的关系,而是一种“缘亲”。要求在妇联的平台作用下,站在平等的立场上,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取长补短、各取所需,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要以各级妇联为平台,打造“找娘家”的城乡妇女结对方式,实现城乡妇女的同频共振。包括组织结对,启动阶段可以在妇联的体系里作结对,比如妇女干部培训中,乡镇妇联可以在村里征集一些农户,建立接待点,市区妇联组织学习班的女干部住在农民家,体会乡村生活,当一天村民,对接一点资源;个体结对,一方面,为有兴趣了解农村、亲近农村的城市妇女群体提供机会,使她们能够深入接触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的日常,培养她们对本地农产品的信任、对农村生活的情感;另一方面,为农村妇女提供深入了解中心城区的对绿色、生态、安全的需求的机会。通过不断的接触与交流,增进双方之间的信任,引导并鼓励双方的各种合作实践。例如,城市妇女以社区共同购买、认养等方式直接介入农村社区的自然农业、有机农业生产实践;城市妇女、农村妇女共同营造美好农村梦,共同投入、一起改造农家小院;城乡妇女之间在技能、审美、品位等方面的相互学习和促进等。通过形式多样的结对方式,增进城市妇女群体与农村妇女之间的信任,并逐步形成稳固的合作关系。为城乡有志群体提供诸多创新创业的机会,促进城乡创新经济的繁荣。
责任编辑:张奂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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