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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奔驰车主维权事件析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青浦区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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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政协联线 | 2019-05-10 19:30 字号
今年4月,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引发持续关注。该车主花66万买新奔驰,可车“还没开出门”就发现发动机漏油。经过15天的多次协商,未能与卖家达成一致,于是坐在店内的车顶上要说法,其有理有据思路清晰的维权视频在网上引起热议。当前,双方已达成换车补偿等和解协议,涉事车辆有关质量问题也已进入鉴定程序。在现阶段,我国已经从生产为中心转向消费者优先、从投资主导转向消费拉动的新阶段。同时人民对放心消费环境的期盼不断提高,急需从能消费转向敢消费、愿消费。该事件反映出我国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部门对消费市场监管力度不够,消费者与企业发生纠纷后,缺乏有效的处理组织,导致纠纷处理缺乏时效性。为此,政府部门应当从加强消费市场监管和增强企业责任承担能力与意识方面,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定期开展消费市场监管活动。在此次奔驰车主维权事件中,消费者反映4S店收取的“服务费”转给的是私人账户且没有开具相关发票,在该事件发生后,西安市税务部门调查组人员认为收取所谓金融服务费并不开具发票涉嫌偷税漏税。由于该案件的报道,才引起主管机关的调查,反映出消费市场中监管力度不够。在之后的消费市场中,政府主管机关应当定期开展监管活动,并且对不符合监管标准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从源头上净化消费市场环境。
第二,新建消费者权益仲裁庭,专门解决消费者权益纠纷。我国已经建立了消费者协会,目前协会的权力是在了解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后,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这样会导致纠纷解决不够及时,缺乏时效性。考虑到消费者权益纠纷的多发性和小额性,可以在消费者协会下,新设一个“消费者权益仲裁庭”,在业务上接受消协领导,但是法律地位是独立的。该部门的建立和完善可以为消费者,特别是小额消费者,提供一个灵活有效的程序救济机制,极大地改善目前广大消费者弱势地位的现状。
第三,打造企业品牌,实行舆论监督。政府除了通过不断打击违反法律规定的企业行为外,可以与企业联手,开拓市场,实施品牌战略,引导消费。在奔驰车主维权事件中,舆论的广泛讨论才引起当地消协和工商部门的重视,介入时间较晚。为此,政府应当积极开展市场舆论监督,开设多个平台征询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时间大幅提前,引导消费者正确购买和使用,这是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一个重要方面。
(作者:王祥修,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民革上海市委委员、民革青浦区委委员、民革上海政法学院支部主委,青浦区政协常委;李慧,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杨一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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