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彦祖吧 2020.03.03
安律师您好!随着各地逐步放开管控恢复常态,当前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之间怎样协调,能否从法治角度谈谈应如何把握...展开
  • 安翊青 2020.03.03
    你好,这个问题很有针对性。我认为主要有两点。第一,合理纠偏政府过度执法。在疫情防控中,部分地方政府采取了一些“一刀切”的过当措施,如部分道路擅自采取设卡、断路、阻断交通等行为。而这些执法行为已经超越了法治的尺度,不仅没有法律依据,而且也没有考虑到其可能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危害,对当地法治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带来直接伤害。对此,中央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纠偏叫停,目前此类过当执法措施已经基本消除,也为全面有序复工复产提供了法律支持。
    第二,能动修复低度萎靡市场。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导致了大量企业停摆停工、各类合同无法履行等打击市场信心的现实问题。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以及司法部在2月10日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各地也立足司法职能,相继颁布了一系列依法惩治犯罪、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当事人诉讼利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注入更多的司法正能量,真正为企业“止血”“输血”铺路,为稳定市场保驾护航。这些举措凸显出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重要地位,更充分发挥了司法能动作用在加强疫情防控、保护营商环境方面的主动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