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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祖国统一思想的主要内容和时代特征
周兴樑/“团结报文史e家”微信公号  
2021-11-12 08:32 字号
以革命谋求祖国统一是顺应历史潮流之救国使命
孙中山始终认定“吾国必须统一”,并确信“中国终究能统一”。因此,其孜孜谋求祖国统一的思想极为丰富,概而言之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第一,孙中山强调国家统一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也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意识。他在追溯我国几千年来的民族融合与统一发展史时指出:中国“为地球上最老之文明国……国土统一已数千年矣;中间虽有离析分崩之变,然为时不久复合为一。近世五六百年……从无分裂之虞”,“由此便知,中国的各省在历史上向来都是统一的,不是分裂的。”他认为,中国历史的发展之所以能克服中间短暂的分裂,并走向更广范围的统一,是因为“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国家,这一点已牢牢地印在我国的历史意识中,正是这种意识使我们能作为一个国家而被保存下来,尽管过去它遇到了许多破坏的力量。”据此,孙中山反复说明:“中国此时所最可虑者,乃在各省借名自治实行割据,以启分崩之兆”,其害“适足为野心家假其名而行割据之实耳”;“中国原来既是统一的,便不应该把各省再来分开。中国眼前一时不能统一是暂时的现象,是由于武人的割据,这种割据我们要铲除它”。在他看来,祖国走向大统一,中华民族越来越融洽与团结——这是中国历史发展的潮流,那些分裂国家的军阀官僚,必为此历史潮流所淘汰,故中国最终将由暂时的分裂走向重新统一。
第二,孙中山强调,当今中国的统一定要实现民主的统一与共和的统一。他在论及国家当前无法统一的原因及统一之性质时,多次精辟指出:“自中华民国开创以来,武人因袭数千年之帝王思想相长雄,弄得国家四分五裂;共和国体若危,文视之为唯一之生命,必尽其所能以拥护之”;今日“南北之乖离,乃由反对帝制、赞成共和与其否者而起”,“南北之间的战争,不是中国不同派别的战争,而是一场全国性的军阀主义与民主的斗争,是爱国者与败国者之斗争。”强调说:“最近六年护法之举,战争迭起,牺牲甚多,……其目的实为统一”,中国现在要的是“民主统一,共和统一”。他显然,孙中山在谈到实现祖国统一的问题时,始终坚持以“尽扫专制之流毒,确定共和”为目标,故坚持“此次统一之举”,一定要“力求其为真共和之统一也”。
第三,孙中山指出,中国的统一应完全做到五大统一,而各民族的大团结是振兴中华的首要条件。他对国家统一的具体内容有完整的构想与表述,这就是其1912年任民国临时大总统时提出的:“民族之统一”“领土之统一”“军政之统一”“内政之统一”“财政之统一”。他强调“合满、汉、蒙、回、藏诸地为一国”的民族统一和领土统一,是实现祖国统一的首要目标,而各省“行动既一,决无歧趋,枢机成于中央”的军政统一,也为国家统一的重要条件。他又多次指出:“民国号为五族共和,即汉、满、蒙、回、藏五族公有”;“中国是一个团结的国家,国内之各民族应该联合成一个大国族团体,以四万万人的大力量去共同奋斗,建设一个新国家。”显然,孙中山认为实现祖国的五大统一,就能救国兴邦,使中国走向独立、自由、统一、富强。
武力与和平统一之思想实践并存而最终选择后者
孙中山主张并坚持统一国家的方法,应依时局变化之情势来择定——其武力统一思想与和平统一思想两者兼有之,而常以后者为首选。他不仅是这方面的理论家,且更是革命实干家;随着时间推移,孙先生最终选定以北上召集国民会议,来实现国家之和平统一——其显然认定此法为上策。
揆诸史实可知,孙中山在南京国民政府临时大总统任上,及以后三次开府于广州执政时,一再表明要以北伐武力来统一全国。如他在1912年初表明:“北伐之举,有进无退……临时政府所以枕戈不遑者,方在破虏一事”;其1918年春,几度要求滇军各将士拥护军政府的北伐,“一致进行,排除障碍,统一中国”。在1921年以后,孙又多次强调:“北伐之举,吾等不得不行,……能出兵则可以统一中国”;“统一南北,必以革命之道行之”——“打破武人专制,是我向来的主张,欲贯彻主张就不能不出兵北伐”,“舍此实无良策”;吾辈“最终的高于一切的目的,是举行北伐,统一全中国”。为达武力统一中国之目标,他曾于1912年、1922年、1924年,组织和进行过南京北伐进军、桂林一韶关北伐和第二次韶关北伐;其督师的最后一次北伐,广州革命政府军之前锋部队,已打到了江西之吉安等地。孙中山在1922年9月底与苏俄全权代表越飞的军事随员格克尔上校会晤时,还专门讨论过“关于俄国准备支持他实现中国的统一原则性问题”:他当时对格氏说:过去“只靠自己的力量”来统一中国,而“为此进行了长期的斗争;(但)外国列强在阻挠统一,因此我们需要一个支持统一的朋友,这个朋友只能是俄国。”当格克尔向其表明“俄国原则上准备帮助中国的统一事业”时,孙即提出希望苏俄能为国民党“在西北边境地区”,组建一支“独立而可靠的武装力量”,并“提供交通工具、弹药和武器”等援助,以利于该部队从那里进攻北京而推倒北廷。由上可知,以北伐武力来扫除北洋军阀政府,进而造成统一的共和民国——这是孙中山重要的国家统一思想与实践。
孙中山北上前的合影。
另一方面,孙中山又常强调“解决时局,以不用兵力为最宜”,一再表示“愿尽力于和平统一之事”——其和平统一祖国的思想也十分明确,并将之付诸统一践行。他早在1912年就表明:“文不忍南北战争、生灵涂炭,对于和议之举并不反对”,且最终以支持上海南北和议协定之法,使当时中国的南北方和平统一成一个完整的中华民国。孙中山在广州进行护法斗争,及于实现国共合作后之重新革命时期,曾多次主张以和平手段来实现国家的统一。如孙中山于1918年10月指出:护法各省为“求根本之统一与和平”,虽“不得已而用兵”,但战祸不可再延,和平急待恢复,故余定“以求和平之根本解决为救国之唯一方针”。他在1922年后又再三强调:“余素来主张中国南北和平统一”,“解决中国问题,余之政策在以各种和平方法统一国家”,故“对于北廷,仍主张以和平促进统一”。正是基于此,孙中山先于1922年提出:应以“化兵为工之策,……为今时救国不二法门”——主张通过“废督裁兵”手段,来让诸督军们服从民意,以便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他在冯玉祥于1924年10月23日发动“首都革命”后不久,又提出了“召集国民会议,以谋中国之统一与建设”的正大主张,并为此而毅然离粤北上。由此可见,坚持和平统一中国,也为孙中山的一贯思想主张——它在其晚年时显然占着主导位置。他于1924年冬之北上途中郑重宣布:这次“我单骑到北京,……就是以极诚恳的意思,去向(为)全国人民谋和平统一”。
由前文可知,孙中山关于实现祖国统一之思想与践行的内涵,归结到一点就是:中国之统一乃大势所趋和人心所向。他通过对历史经验的总结及对现实国情之思考,认识到我们一定要、并一定能实现祖国的共和统一,因“使中国成为一个统一完整的国家”,“为中国的统一强大而奋斗”,这是“应尽力完成的……艰巨的历史使命”。
祖国统一思想实践的革命目标诉求和时代特征
孙中山是近代中国人民的伟大儿子。他的国家统一思想实践,是当时历史时代之产物——它既受到20世纪初国情的制约并由其所决定,同时又必然反映出时代之诉求,及孙中山本人振兴中华的目标追求。具体而言它有以下几大特点:
首先,孙中山将解决国家统一与长治久安之问题,同彻底完成近代中国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任务联系起来,——这是其祖国统一思想实践所要达到的目标之一。他认识到并指出:列强“总是利用那些条约来扰乱中国,不许中国统一”;他们还“本着‘分而治之’的原则,豢养中国军阀,嗾使他们互相混战”,把整个中国弄得四分五裂。在列强乱华之现在,“许多军阀都不讲法、不守法,许多政客议员玩弄政府、捣乱政治,所以国家就大乱起来,也不能统一。”孙中山根据此国情认定:“中国迭起纷乱、统一不能实现之根本原因”,“即在对华抱有野心之列国……利用部分武人使然耳”;也就是说,“中国现在祸乱的根本,就在军阀和那援助军阀的帝国(主义)”。因此,我国要实现国家和平统一和长治久安,唯一的根本办法“便要同时断绝这两个祸根,即“第一点就是要打破军阀,第二点就是要打破援助军阀的帝国。”显然,他在晚年已清楚地懂得了:实现中国真正统一与长治久安之前提和必要条件,是必须彻底打倒帝国主义及军阀,亦就是要彻底完成民主革命任务。
其次,孙中山将完全解决国家统一的问题,同重造共和民国的救国斗争相联系——重建一个金瓯无缺之共和民国,是其祖国统一思想实践要达到的又一目标。他明确指出:几年来的南北方战争“是爱国主义与卖国主义的斗争”——北京政府是“惟协约国之命是听的奴才”,“已经丧失了作为一个国家的政府的表征”;“只有我们南方派才是真正的爱国者”,才是今日能够搬去此“统一绊脚石”的“唯一合法的政府”。孙中山坚定地表明:“救国,文之本怀”,余“始终做爱国之人”“西南护法经年,肝脑涂地为国家耳”。我们之“护法,须护到国会确能完全自由行使职权为止;救国,须救到无条件收回青岛及其他一切领土主权为止”;“我们愿牺牲生命……为人道、文明、共和、主义四者而战”——这个“革命是以造成一个真正的中华民国为目的”。由此可见,满怀爱国热忱,并由此出发、以革命救国斗争来打倒北洋政府,再造一个统一的共和民国,是孙中山实现祖国统一所要达到的目的。
再次,孙中山将中国统一与否,同能不能促使祖国走向近代化,以建设一个富强国家联系起来——圆“振兴中华”梦,也是其祖国统一思想实践追求的一个目标。他对国家分裂所带来的“外患之凭凌,群黎之困危,财政之艰难,兵燹之惨苦”,深感有切肤之痛,“曾再三陈述、声与泪俱”。其还进而指出:军阀割据与国家分裂,是造成中国政治腐败黑暗,各种经济建设不振,及人民贫穷落后的主要根源。孙中山认为并强调祖国实现统一之日,即是全国进行建设、中华民族振兴之时,因为祖国之共和统一,将为政治、经济、军事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繁荣,提供安定的环境和广阔的发展空间;这样一来,全国资源的开发、农工商业之振兴和文教事业的发展等,到那时皆成为可能——“中国物产丰富、人口众多”的优势就能发挥出来,我四万万同胞就可以“同心同德,力图建设,以谋富强”。显然,孙中山在此反复强调了以下观点:国家的统一是进行近代化建设的前提和必要条件,我们欲圆振兴中华的中国梦,就一定要实现并维护祖国的统一。
最后,孙中山将国家能否统一,同全体人民的福祸利害联系起来——极大地改善广大民众的生活和造福于中华民族,是其国家统一思想实践所要达到的终极目标。他清楚认识到国家之分裂,已令全国生灵涂炭、民不聊生,而给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痛苦与灾难。如其谓:民国十余年来“南北纷争,兵灾迭见,市廛骚扰,闾阎为圩,盗匪乘隙,纵横靡忌,百业凋零;老弱转徙,人民颠连”。他又举例说:湖南督军张敬尧“诬良为匪”“掳掠妇女”“纵兵抢劫、草菅人民”,湘民遭此荼毒,“饮泣无可告诉”“生计顿绝……无再生之希望”;“陕西省年来兵连祸结,民生穷困,举凡可以生利产业,抵押殆尽”;叛逆陈炯明在广东“纵兵淫掠,所过皆圩,粤省繁华顿归寂寞”,“言念及此,殊属痛心”!正是鉴于兵灾战祸为害人民甚烈,所以孙中山强调:“中国人民对于连续不断的纷争和内战早已厌倦,并深恶痛绝,他们坚决要求停止这些纷争,使中国成为一个统一、完整的国家”;既然“统一是中国全体国民的希望”,则“吾人自无反对统一之理”,而宜“竭诚应其要求”,使“分离之民国,复……归于统一”,因为祖国“能够统一,全国人民便享福,不能统一便要受害”。显然,孙中山认为尽快地实现祖国统一,这既是革命者义不容辞之救国责任,也是全国人民幸福生活及其根本利益的依托所在。因此,我们只有尽快地完成国家统一,才能“造成共和、自由、幸福的新国家”,使全国民众都过上安居乐业的好生活。孙中山的这些话语,既体现了他以人民利益为依归之家国情怀,同时也完全代表和反映了中国全体民众的心愿和利益。
综上所述可知:孙中山深知“统一与否实关中国存亡。”因此,他始终“把重新统一中国看成是头等大事”,毕生为实现祖国之独立、统一和富强而奋斗。在此过程中,其形成并提出了一整套关于国家统一的思想,并将此思想付诸革命实践——为结束分裂局面和重新统一祖国,进行过武力的与和平的两方面之斗争,以期再造真正统一的民主共和国,进而建设一个近代化的富强新国家。孙中山之毕生作为,乃旨在造福于中华民族和全国人民大众,使人们过上政治修明、物质丰裕、文化多彩和心情舒坦的新生活。这证明了谋求祖国统一,是孙中山爱国主义的核心内容;他是一位以振兴中华民族为己任的伟大革命家和民族英雄。其统一祖国的思想及实践活动,是遗留给中国人民的宝贵政治财富,今天仍值得我们珍惜、承继和弘扬。
(作者系中山大学历史系教授)
(原题为《孙中山祖国统一思想的主要内容和时代特征》)
责任编辑:杨一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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