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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支持企业出实招,民建人积极建言
民建上海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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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政协联线 | 2020-02-10 20:14 字号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不少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陷入困境,引起各方关注,从中央到地方陆续出台了为企业减负的措施。2月8日上午,上海市政府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该政策措施包括全力支持企业抗击疫情、切实为各类企业减轻负担、加大金融助企纾困力度、着力做好援企稳岗工作、有序促进企业复工复产、优化为企服务营商环境等六个方面28条措施,覆盖广、措施实、力度大,为企业恢复生产注入“强心剂”。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反应迅速、精准施策,全力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极大鼓舞了广大企业家的信心,值得点赞!
密切联系经济界,是民建发挥参政议政职能的鲜明特色和独特优势。为了提出高质量的建言,民建上海市委迅速行动起来,一方面,向企业家会员了解情况,向会内专家学者定向约稿,另一方面,在微信群内群策群力,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得到了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的热烈响应。毛韬、陆铭、陈贵、方怀瑾、陈超、殷骏、夏维智、鄢德春、王东伟、王振华、杨舒玥、唐沛文、魏雪飞、闫晓慧、严洁红、毛新勇、陈霖、高杲、侯勇、顾险峰、龚惠等个人以及民建浦东区委、静安区委、长宁区委、徐汇区委、东航委员会等组织踊跃投稿,短短两天就收到相关稿件40余篇,经整理、统稿后,分别向民建中央、市政协、市委统战部提交了《关于在疫情防控期内支持企业有序恢复生产的建议》和《建议上海发出政策强音,助力中小企业渡过难关》等2篇综合稿以及十余件单篇,所提建议中有不少内容与上海此次出台的政策措施不谋而合,受到有关方面的肯定和好评。参政参到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是民建的使命与担当,能为抗击疫情、恢复生产出谋划策,我们与有荣焉。
民建市委对大家同心协力,短时间内形成众多高质量成果,表示衷心的感谢!以下仅列举部分与《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理念相近的民建建言内容。
民建市委建议:
推动优惠贷款。全力满足卫生防疫、医药用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等领域相关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
发挥金融租赁的作用,对于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疗设备的金融租赁业务,鼓励有关机构缓收或减收相关租金和利息。
重点领域专项补贴:可以出台由国家或地方财政给予专项补贴,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同时,对于企业因生产防疫物资需要,有进口生产设备、原材料等需求的,海关针对紧急物资予以免税、退税。
重点领域专项补贴:可以在涉及疫苗研发、病毒研究、流行病学研究以及其他疾控研究等方面加大投资与补贴力度,若能在短时间内消除或有效控制住疫情,可以直接给予高额奖励。
这些内容分别在《政策措施》第一部分全力支持企业抗击疫情的“加强对防疫重点企业专项金融信贷支持”“拓宽疫情防控相关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对进口防疫物资实行税收优惠”“支持疫情防控创新产品研制攻关”中提到。
民建市委建议:
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各级政府,应结合自身实际,对承租所属区域内国有、集体企业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暂免收房租1个月、减半房租2或3个月,到期后视情延长。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动员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
延期缴纳税款。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小微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减免中小企业税费。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同时,对本市市级权限内的有关税费政策,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酌情减免。
这些内容分别在《政策措施》第二部分切实为各类企业减轻负担的“减免企业房屋租金”“延期申报纳税”“对相关企业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中提到。
民建市委建议:
降低信贷融资成本。鼓励各银行机构采取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本市各银行机构在满足疫情防控领域各类企业信贷需求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信贷资源,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对因受疫情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
优化融资担保服务。市担保中心要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着力做好涉及防疫物资生产、销售、运输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免收担保费。加大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小企业和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企业提供增信服务,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降低费率。
这些内容分别在《政策措施》第三部分加大金融助企纾困力度的“多途径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加大对流动资金困难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强融资担保支持”中提到。
民建市委建议:
于民营中小微企业,建议允许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
统筹兼顾企业和职工利益,在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的同时,允许企业在延长的假期及推迟开工的期间自主按一定比例支付基本薪酬而非强制工资,减少企业因负担过重而在复工后加大裁员的现象。
协调企业和员工进行工资协商。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可建议降低薪酬、暂发基本工资,或者部分适用无薪假期或延后发放工资薪酬等措施,延续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劳务关系。
这些内容分别在《政策措施》第四部分着力做好援企稳岗工作的“可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实施灵活用工政策”中提到。
民建市委建议:
提供科学防疫指导。通过制定防控标准和事件处置流程为复工企业提供科学指导。包括制定企业恢复生产标准,严格企业主体责任、区县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行业协会自律要求。要求复工企业制定复工方案和流程,并落实各项疫病防控和恢复生产的具体措施。
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由于各地纷纷采取人流管制的措施,导致节后务工人员返沪受阻,企业复工面临开工难、用工难。相关部门应及时在用工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确保技术人才和普通工人的快速稳步回流。
建立外来务工人员临时安置点。各区要为外来务工人员自我隔离创造条件,建议各区设置临时安置点,在自愿的情况下,由企业所在地政府安排其进入集中隔离观察点对外地返工人员进行集中观察。
这些内容分别在《政策措施》第五部分有序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的“做好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保障工作”“加强企业用工保障力度”中提到。
民建市委建议:
积极推行线上服务。充分发挥“一网通办”的便企服务作用,企业办理复工申请和其他各类涉及申请政府及相关机构帮扶/证明/审批等事项全部网上办理。
加强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各区人社部门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法律政策解释,同时要意识到下阶段劳动监察举报投诉和仲裁案件恐会增加,相关部门在处理的时候,要考虑到本次疫情事件的不可预见性,秉持包容审慎原则,保障企业的用人自主权和正常经营。
这些内容分别在《政策措施》第六部分优化为企服务营商环境的“优化企业服务机制”“加强法律服务保障”中提到。
“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民建会员结合自身行业和专业所长,围绕支持企业抗击疫情建诤言、献良策、出实招,在上海出台的28条综合政策举措的16条中得到不同程度的体现,切实履行了民建的担当与使命。我们不求功成名就,但求力尽绵薄。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关键的攻坚期、紧要的“窗口期”,民建上海市委将进一步汇聚力量,接续行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杨一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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