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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资委成立记
方志  
来源:政协联线 | 2020-01-11 09:23 字号
浦东新区1992年成立,开启了上海改革开放的壮丽篇章。第二年,上海市国资委正式成立,又一次为上海吹响了改革的号角
1993年年初,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领导在酝酿上海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根据中共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要求,国有企业改革跳出“放权让利”的思路,结束了踌躇不前的承包制,国企改革需要解决触及产权关系的制度变革这一深层次的问题。
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组织专人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行调研,多次研究国资管理改革问题。1993年春节以后,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意见,由市体改办组织力量,在充分吸收上海各研究机构已形成成果的基础上,拟就上海进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框架性方案。
当年上半年,中央财经领导小组顾问周建南、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汤丙午几次来上海调研和考察,建议上海率先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6月,遵照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市体制改革办公室提交《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案》;7月7日,市委、市政府领导在衡山宾馆会见了周建南、汤丙午,商讨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有关事项。市领导认为时机已经成熟,决定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率先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同年7月,上海市委、市政府下发文件《中共上海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为了加强对本市国有资产的宏观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确保公有制经济的巩固和发展,进一步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简称上海市国资委)。”
上海市国资委由18人组成。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主任、副主任;委员中包括市委、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委组织部部长,市计委主任,市工业、建设、财贸、外经贸委党委书记,市财政、统计、社保、体改、人事局领导。下设办公室,即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简称市国资办),撤销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1993年7月16日下午,上海市国资委第一次会议在市委小礼堂召开。时任市委书记吴邦国,市委副书记、市长黄菊出席。吴邦国同志在讲话中强调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他说,这项深层次的改革,关系到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到坚持公有制为主的社会主义方向。上海国有资产存量很大,要通过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不流失。他认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搞得好不好,主要的标志是要进一步增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活力和进一步推动行业内部结构的优化。一定要加强集中统一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展开,把管国有资产和管国有资产代表两者结合起来,下功夫抓好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基础性工作。他强调要积极稳妥地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力争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上有所突破。
黄菊说,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着眼点,是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探索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新路子。当务之急要在改革的指导思想上统一认识,鼓起勇气,树立信心,积极探索。他希望新成立的市国资办要成为推进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组织协调者,当前工作重点是要在基础管理、改革试点、建章建制三个方面,充分调动委、办、局和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抓好起步,抓好落实,以点带面,循序渐进,逐个突破。
会议明确,“根据现拟的框架,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转将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上海市国资委,它是全市国有资产所有权的总代表,依法拥有全市全部国有资产,并对其行使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等四项权能。第二层次由上海市国资委组建若干市一级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授权给这些管理公司作为国有产权的代表机构,行使所有权。第三层次由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把不同份额的国有资产投入各个经营性企业,从而形成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通过这3类公司依法自主经营,最终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会议明确,市国资办是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高层次决策机构国资委常设的办事机构,对外又是市委、市政府的一个职能机构。其职能主要是贯彻执行市国资委的重大决策,并接受国家国资局的业务指导,实施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成为推进全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组织协调者。因此,对市国资办的要求是机构小、层次高、办事快、有效率。
同年7月18日,《人民日报》刊登题为“加强宏观管理调控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上海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成立”的新闻,报道了这次会议,认为“这一重大举措,表明上海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市国资办成立后,主要着手组建国有资产经营机构。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部署,决定首先在上海电气联合总公司、上海市仪表电讯工业局、上海市纺织工业局进行试点。同年7—8月期间,市国资办领导和工业党委领导一起参加这3个单位改制方案的讨论。市国资办起草《关于组建国资公司必须明确的若干问题》(讨论提纲),初步确定国资公司组建的基本框架。为了平稳过渡,采取逐步过渡的办法,先保持小局建制,同时成立大公司,待条件成熟了,再撤销行业局。为防止“婆婆+老板”和“翻牌公司”,强调明确界定国资公司的具体职能。通过讨论明确国资公司的基本框架和具体做法,对落实两个局的改革试点方案起到积极作用。
同年8月17日、18日和20日,吴邦国同志接连三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市国资办等委办和市纺织局、市电气联合总公司、市仪表局的工作汇报,研究三个试点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方案和建立市级资产评估机构等问题。
8月27日,吴邦国同志主持召开中共上海市委常委会,听取市国资办及三个试点单位的改革方案汇报,要求试点改革方案经讨论后尽快付诸实施。市领导要求市国资办机构尽快建立和运作,对国有资产管理日常工作,要继续抓紧落实,保证不断不乱,并按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部署,抓好全市的清产核资工作。市领导在讲话中还提出要在适当时候建立上海产权交换市场。
12月18日,上海市国资委发出1993年第1号、第2号、第3号文件,分别批复同意上海市纺织工业局组建上海市纺织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上海市仪表电讯工业局进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授权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统一管理经营上海电气联合总公司国有资产。
至此,这三个单位的改制迈出了上海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中行业局改制的第一步,为其他行业局的改革起到了示范作用。
责任编辑:杨一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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