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生生 2019.02.12
您好,如果0-3岁幼儿托育作为一项公共服务实施的话,是否就鼓励了一部分责任感较低的父母不承担学前教育的责任?在...展开
  • 马驰 2019.02.12
    0-3岁和3-6岁是不一样的两件事。0-3岁是托幼,3-6岁是幼教。0-3岁确实需要母亲的关照,因此适当延长我国女性的产假是必要的;但我们是发展中国家,又不可能像发达国家那样,如北欧产假长达两年。需要做过细的研究,这需要做过细的研究。如今我们的很多0-3岁的幼儿是由老人在抚养,至少白天由老人们在代管,这个确实是不合理的。且不说年轻的父母没有尽到责任,对老人也是一种沉重的负担,孩子的身心和成长也确实不利。由于在我们的市场化过程中,将企事业单位的幼儿园都推向了市场,因此我们的幼托事业供给确实不足。今天我们要发展幼托事业,单靠政府显然是不现实的,必须由政府和全社会共同来参与共同来建设。政府的责任是托底、监管、并且制定相应的标准,以便调动社会的积极性。只有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努力,我们的幼托事业才能步入正常的良性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