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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中央对口湖北省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回眸
孙金诚/人民政协报  
2023-02-01 08:36 字号
2021年7月22日,民革中央对口湖北省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启动会在武汉举行。(民革中央供图)

2021年7月22日,民革中央对口湖北省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启动会在武汉举行。(民革中央供图)

2022年6月30日,民革中央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第七监督调研组在仙桃市仙粼码头调研查看水上污染物回收船台账。(民革中央供图)

2022年6月30日,民革中央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第七监督调研组在仙桃市仙粼码头调研查看水上污染物回收船台账。(民革中央供图)

2021年10月30日,民革中央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第六监督调研组在十堰市东风(十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调研餐厨废物处置情况。(民革中央供图)

2021年10月30日,民革中央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第六监督调研组在十堰市东风(十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调研餐厨废物处置情况。(民革中央供图)

2022年6月26日,民革中央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第八监督调研组在天门市九真镇污水处理厂考察污水处理情况。(民革中央供图)

2022年6月26日,民革中央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第八监督调研组在天门市九真镇污水处理厂考察污水处理情况。(民革中央供图)

■编者按:
大江东去,奔流不息;长江两岸,绿意盈盈。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曾经,违法排污、过度捕捞、水土流失、水质污染、植被破坏等现象屡屡发生,长江不堪重负……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三次主持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强调“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探索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指明了正确的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然而,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极为艰巨复杂的战略工程,涉及流域面积大、人口多,积累的问题也比较突出,需要全国上下、社会各方坚持不懈、共同努力。
加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是中共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2021年6月,经中共中央批准,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将开展为期5年的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湖北,是民革中央开展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的对口省份。
同年,7月22日,民革中央对口湖北省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启动会在武汉举行。民革中央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新一轮专项民主监督工作就此开启。

抓好统筹协调 形成最大合力
与上一轮脱贫攻坚民主监督相比,长江流域范围广、人口多、环境复杂多变,就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用五年时间开展民主监督,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专业性强,是一项复杂的全新的任务,要想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必须以“一盘棋”思维,抓好统筹协调、形成最大合力。
在民革中央对口湖北省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启动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时任民革中央主席万鄂湘表示,承担这一光荣的政治任务,是民革充分履行职能、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契机,民革全党必须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力争向中共中央、国务院,也向中共湖北省委、省政府,交出优异的答卷。
坚强有力的领导、科学有效的机制是专项民主监督工作高质量推进的前提和保证。民革中央充分借鉴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的成功做法和宝贵经验,秉持与对口省份共同研究工作思路、共同确定工作方案的原则,在启动会前与湖北省有关方面进行了协商座谈,并建立起工作联系协调机制。根据相关工作方案安排,民革中央坚持“寓监督于保护之中,寓保护于监督之中”的新“双寓”方针,重点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情况、城镇污水垃圾处置情况、工业污染治理情况、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控情况、水生态保护和修复情况、塑料垃圾污染治理情况、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与调度情况、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情况等方面开展监督。
启动会后,民革中央结合自身的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成立了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时任民革中央主席万鄂湘为组长,全国政协副主席、时任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郑建邦为常务副组长,民革中央有关副主席为副组长的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总体部署。
与此同时,基于民革中央针对此项专项民主监督组建的“1119”工作架构,即“领导小组+专家顾问组+工作小组+9个监督调研组”,民革还成立了专家顾问组、工作小组,以及由民革中央各工作部门和14个相关民革省级组织骨干力量组成的9个监督调研组,采取每半年开展一轮监督调研的形式开展工作,对口湖北省17个市州开展民主监督工作。
根据相关工作方案要求,各监督调研组在每次监督调研中至少要赴两个县区开展工作,深入长江干支流、湖泊水域和有关居民点、工农业企业、交通节点、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设施等地实地考察。原则上,要在五年工作中,实现对对口州市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沿江所有县级行政区实地考察全覆盖。
为扎实推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2021年10月28日,民革中央在湖北宜昌市专门召开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 2021年工作推动会暨工作培训会。会上,在强调要提高对该项民主监督工作认识的同时,郑建邦提出了对创造多党合作的“民革—湖北模式”的期待。
“要准确把握和高质量开展专项民主监督工作实践,必须大力提高参政履职能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创造民革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新经验、新做法。”培训会参会人员表示,将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和民革中央的要求,在监督过程中从政治高度和民主党派角度,聚焦普遍性、前瞻性、深层次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将发现问题与共同研究对策、提出整改办法相统一,把监督过程变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的过程。
“专项民主监督的重任落在肩上,让我们感到了信任,也感到了压力。”首次参加专项民主监督调研的第三监督调研组组长、民革云南省委会副主委李兴华表示:“要准确把握和高质量开展专项民主监督工作实践,我们必须大力提高参政履职能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创造民革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新经验、新做法,推动高素质参政党履职尽责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迈进。”
以小见大应急谋远
推动补齐短板弱项

“我脚下的江水断面水质达到Ⅱ类了吗?”“像这样的工业废水排放管,整个园区有几个?”
2021年10月28日下午,郑建邦率领顾问专家组成员和第五监督调研组赶赴宜昌市猇亭区一处江边,开启了民革中央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的第一次调研。
在葛洲坝下游不远处的兴发集团宜昌新材料产业园内,郁郁葱葱的绿化带沿着岸线延展。
数年前,这里还是另一番景象。
宜昌拥有丰富的磷矿资源,考虑到用水和排放方便,一座座化工厂布满两岸。化工产业对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福音的同时,“化工围江”也让长江病态日甚一日,问题积重。
2017年,宜昌发起“清零行动”,责令3年内沿江一公里内化工企业“关、停、搬、转”,最终实现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清零”。
如今这片腾出来的800多亩土地全部进行绿化。“园区环境变好了,长江水也一天天清澈起来,江豚也从‘稀客’变‘常客’。”公司员工王瀚说。
“呵护一江清水永续东流,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郑建邦表示,“要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持续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加大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力度,更加注重培育新产业、发展新业态。”
第五监督调研组组长、民革广东省委会副主委黎智明表示,在接下来的监督调研过程中将制定好整体规划,明确重点问题,以高质量民主监督助推宜昌在生态保护、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等方面再上新台阶。
“长江大保护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任重道远,地方取得了一定成绩,仍需继续努力。调研组将在‘双寓’原则指导下,积极主动发现问题、集思广益协调资源解决问题。”在荆州,第四监督调研组在组长、民革浙江省委会副主委刘净非率领下,先后在荆州市区、公安县等多地考察长江岸线治理、修复,以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等情况。刘净非表示,第四监督调研组要切实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找准要害,把民主监督工作做深做实,把党派意见建议提到关键处,把我国多党合作优势、民主监督故事、荆州实践经验讲出精彩。
“自2021年民革中央与中共湖北省委、省政府紧密配合、共同启动工作以来,在湖北省的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取得了较为良好的开局。”2022年6月24日,民革中央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2022年第一次工作推进会在武汉市召开。会上,郑建邦表示,做好2022年的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要找出工作中存在的系统性、政策性问题,总结梳理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的有益经验和典型案例,充分运用民主监督成果,有效推动湖北省乃至长江全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022年民革中央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调研由此拉开。按照部署,2022年民主监督工作的两个重点调研课题分别是“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完善”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本地区主要的农业面源污染有哪些?对水体和土壤的污染监测如何开展?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还存在哪些困难?”2022年6月25日至26日,民革中央副主席兼秘书长李惠东率民革中央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第四监督调研组,赴荆州市、潜江市,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重点考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长江保护法落实等情况,并与两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访谈。
民革中央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第九监督调研组赴鄂州、黄冈调研期间,民革山西省委会副主委、太原市环保局原局长陈继光,民革江苏省委会委员、河海大学水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肖洋等,就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生态优化治理、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污循环利用以及河湖长管理提升等问题,同地方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交流。
此轮调研,除了考察湖北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经验做法,对相关问题和整改开展监督,调研组专家还从专业角度提出了意见建议。
成都理工大学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地下水科学研究与开发中心主任吴勇认为,规模化虾稻共生的养殖方式虽利用排涝系统对养殖尾水进行了收集、净化和循环利用,但在关注水质的同时,也要关注淤泥中的污染问题,还要加强排放监管。
民革内江市委会副主委、内江农科院副院长唐卫东表示,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地方还应加快制定农业生产的地方标准,“比如在化肥使用方面要有可对照的标准”。同时,他还提出,构建乡镇污水处理的长效机制。“与城市相比,乡镇污水处理需要考虑更多方面,但若能做好这块工作,将对解决农业面源污染有很大助力。”
据了解,在一年多的监督调研中,民革中央以汇集各工作部门和14个相关民革省级组织骨干力量组成的9个调研组为主体,组织开展各类监督调研49次,共走访湖北省17个市州82个县(区、市),召开各类调研会议64次,访谈202人,考察河段水域106个、项目设施171个,在不同工作层面提出意见建议240余条,形成监督报告30篇,为湖北省改进加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支持和参考。中共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革中央的意见,分类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予以积极落实。
发挥优势特长
做好法治参谋

法者,治之端也。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要贯穿“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按照法律规定的规划性修复、禁止性修复、措施性修复、自然性修复方式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依靠制度和法治保护长江。
据了解,我国涉及长江的法律有水法、水污染防治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以及《河道管理条例》《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缺乏协调统一的原则和目标,或是针对全国一般性情况,或是针对局部流域,或是针对水、土壤、生物等单一要素,部分领域还存在制度缺失,法律之间还不能有效衔接,难以为长江全流域的保护提供有力支撑。
2021年3月1日,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作为中国首部有关流域保护的专门法律,长江保护法的实施不仅打破了之前长江“九龙治水”的局面,同时从长江生物保护、污水治理、防洪救灾、生态修复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长江保护法实施一年多来,湖北省各地各部门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执行和实施法律的责任感、使命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开展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科学制定并组织实施河湖水系连通修复方案,逐步改善河湖连通状况,维护河湖水系生态功能,依法推进长江保护取得显著成效,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在荆州市调研座谈会上,中共荆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周志红介绍,2019年4月1日,荆州市围绕落实长江保护法,正式颁布施行湖北省首个“一湖一法”地方性法规《荆州市长湖保护条例》,完善了荆州市环保地方性法规,加快了环境保护法地方配套制度的建设。2021年以来,荆州市共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案件 85件、下达处罚决定书51件,问责各级党员干部273人。其中,“荆州江陵‘10·16’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等3起案件被评为2020年度湖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也是湖北省首例经司法确认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被生态环境部予以全国通报表扬。
肯定成绩,更要看到背后隐藏的问题和不足。何况,调研就是奔着问题去的。“懂法”的调研组不忘发挥“专业”优势,特别注意到,湖北省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存在短板弱项,相关配套法规标准不够完备,环保治理资金相对短缺、跨地区环保协作存在阻碍等。
此外,法律实施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譬如,禁渔工作需要持续细化,部分规定需要深入研究落实。
民革浙江省委会副主委、浙江省水利规划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朱法君表示,荆州市可在加强湖泊、水系水污染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考虑与长江的水系联通,按照系统治理的理念促进域内长江生态环境的修复和保护。
一江清水向东流,青山处处是担当。事实上,早在2018年,民革中央就把“长江大保护”列入年度调研计划,先后赴湖北、四川、重庆、江苏、上海、湖南、江西等地开展调研,调研形成的《关于加强法治建设,依法推进长江大保护的建议》,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把长江保护法作为一类立法项目列入立法规划。
2021年12月17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贡献评选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民革中央《关于加强法治建设,依法推进长江大保护的建议》获评建言献策优秀成果。
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民革中央结合长江大保护专题民主监督调研中了解到的情况,提出建议:成立国家级层面直管的长江大保护决策协调机构;统筹规划控制岸线利用率,合理重组和调整现有岸线资源;建立联合审批、联合执法机制;建立长江流域全要素智慧化信息共享平台;开展长江沿线滩涂湿地调查和抢救性保护。
推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新时代的长江之歌一旦融进法治的铿锵节律,必将更加高亢嘹亮。
民革中央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
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坚持问题导向。
三、坚持求真务实。
四、坚持寓监督于保护之中,寓保护于监督之中。
五、结合自身建设。
工作架构
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由民革中央主席会议统一领导,成立由民革中央主要领导同志挂帅的领导小组。
民革中央社会服务部会同调研部牵头具体组织开展工作,其他部门、单位支持配合。
以“领导小组”组织领导、“专家顾问组”参与支持、“工作小组”协调落实、“监督调研组”具体实施为基本原则,统筹民革党内工作力量,形成民革中央有关专委会为专业依托,民革中央各工作部门协作配合,相关民革省级组织对口参与,民革湖北省委会各级组织常态参与的工作格局。
工作形式
开展调查研究 提出意见建议
参与专项督查 加强日常监督
提供支持帮助 进行政策宣讲
讲好民革故事
(原标题《共守一江清水向东流——民革中央对口湖北省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回眸》)
责任编辑:王志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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