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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部门信息公开领导责任
瞿芃/中国纪检监察报  
2020-07-04 08:19 字号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做好今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以高质量公开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部署。
《工作要点》包含6个部分19项工作,一是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二是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发布解读,三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四是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五是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六是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记者注意到,《工作要点》在第六部分中就“明确领导责任”作出规定,要求各级政府部门依法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报同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实行垂直管理的政府部门向其上级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工作要点》还明确,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我们调研发现,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其中就有部分行政机关政务公开领导责任虚化弱化。通过‘报名单’的方式,明确责任主体,是落实纪律处分条例、政务处分法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相关规定的具体举措。”国务院办公厅信息公开办有关负责同志举例说,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八条将“不按照规定公开工作信息,侵犯管理服务对象知情权,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纳入处分情形,为推进信息公开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明确领导责任的同时,《工作要点》还就“规范考核评估”作出规定,要求优化第三方评估,清理规范以行政机关名义参加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评估颁奖活动。
据介绍,政务公开考核体系不完备、第三方评估不规范,同样是调研发现的突出问题之一。在一些地方委托开展的第三方评估工作中,已经出现了形式主义苗头,务必予以规范,并对由此滋生的一些不正之风予以纠正。
(原题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发布 明确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领导责任》)
责任编辑:杨一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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