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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瑞有天事件”的协商智慧:大半年纠纷六小时化解
政协头条记者 潘良蕾  
来源:政协联线 | 2019-08-16 09:36 字号
上海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1949-1955)历届委员构成表
新中国成立后,劳资关系受到各级政府高度关注。作为全国工商业中心城市,上海如何协调处理劳资关系,往往带有示范引领作用。
一方面,工人阶级在政治上得到了解放;另一方面,资本主义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仍然要保护,以恢复和发展经济。这正是“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的内在要求。但在实际劳资纠纷中,劳资双方往往从个人利益出发,难免使争议复杂和扩大化。
“如何化解这些矛盾,协调各方利益,实现劳资两利?人民协商发挥了重要作用。”近现代史专家、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谢俊美说,“1951 年上海‘瑞有天事件’的发生、演变及成功解决, 就为我们透视这一问题提供了很好的案例。”
瑞有天是一家食品店,位于上海市延安东路,主要售卖蛋糕等食品,为上海市茶食糖果业同业公会(筹备会)会员。从1950年12月份开始,劳资关系不睦情况加重,资方指控该店一名店员(工会干部)舞弊,劳方则指控资方诬陷,双方争论不休,互不相让。纠纷见诸报端,同业工会、市劳动局多次调解未果,劳方遂向法院控告,社会影响越来越大。1951年4月6日,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但由于事实不清,这次庭审并未做出判决。
1951年5月3日,时任财政部部长薄一波到上海考察工商业状况,召集工商界人士座谈,“瑞有天事件”成为座谈会上的一个焦点。随后,市协商委员会于5月15日正式介入。市协商委员会劳资关系委员会迅速成立了九人小组来调查该事件。这九人包括市工商联领导人荣毅仁、刘靖基、胡子婴,市劳动局局长马纯古,上海总工会常委汤桂芬,上海总工会私营企业部部长主席韩武成等。经过详细调查,九人小组认为,在该争议发生发展过程中,劳资双方的做法皆有偏颇。这也为此后确定协商方案奠定了基础。6月25日,市协商委员会第四次常委会听取了九人小组的调查报告。
正在这时,中共中央副主席刘少奇指示上海市委,应尽快协商解决“瑞有天事件”,为搞好对资产阶级的统战工作树立样板。
7月19日,在副市长、市协商委员会副主席潘汉年主持下,市协商委员会召开第五次常委扩大会议,参会者多达百余人,包括了相关各方。会议从下午2点开始,持续讨论了整整六个小时。
会议开始前,潘汉年曾对参加会议市协商委员会常委、来自文化教育界的舒新城表示,这次事件中劳资双方以至同业公会、店员工会均有偏差,希望舒新城“以文化界立场,从政治上及思想上说公道话”。
会上,与会各方开诚布公,主动作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也让资方、店员和基层工会干部等当事各方深受教育。资方陈某检讨了自己落后的“旧法律观点”;店员闻某检讨了自己舞弊的错误;工会干部周某也检讨了自己工作中粗枝大叶的工作作风。劳资双方皆表示,愿意团结起来搞好本店经营。
参加会议的中共上海市委第三书记、上海总工会主席刘长胜指出,搞好劳资关系,需要劳资之间、 同业公会与店员工会之间密切配合。潘汉年在总结发言指出,无论资方还是劳方,“旧习气都太深”。这一事件涉及商业改造的大问题,双方应服从这个大局。只要劳资双方“你替我想,我替你想,团结互助,什么问题都可以解决”。潘汉年还批评了争议涉及的各部门:工会不能只是笼统地保护工人利益,而应该好好教育店员;出现了问题也不应回避,应该加强联系和沟通,共同解决问题。市劳动局在调解劳资纠纷时,应该深入调查研究、多做协调,不能简单移交给法院了事。
至此,拖延达半年之久的瑞有天劳资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回顾整个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可以看出,搭建一个协商平台,大家有事好商量,对社会和谐发展该有多重要。”谢俊美说,“‘瑞有天事件’妥善解决所体现的协商思想和协商智慧,至今都能给我们以深刻的启示。”
责任编辑:张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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