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评论
  • 收藏
除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解放军进上海还要严守哪些纪律
王维佳 整理/澎湃新闻  
2019-05-19 09:35 字号
1949年5月11日,上海战役发起的前一天,中共中央华东局颁布了《入城纪律十二条》,并且要求下发到连。
这十二条纪律针对进城,作了严格而细致的规定,是“铁的纪律”。
首先不是所有解放军部队都可以进城。5月10日,解放军第三野战军下达《淞沪战役作战命令》,要求战斗结束后只有第二十军、第二十六军和第二十七军可以进入上海市区。
对此,《入城纪律十二条》在第一条中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一切机关、部队、公营企业人员、采购人员、民兵、民工凡未持有军管会所发之能行证,或佩带军管会和特许之证章者,一律禁止出入市区及工厂区。严厉处罚一切破坏秩序,损坏公物及盗窃国家财产的分子。
《入城纪律十二条》的第二条则是一切接受人员与入城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坚决执行人民解放军总部及华东军区所颁布的一切命令法规。严禁无纪律无政府现象。
从第三条开始,《入城纪律十二条》作出了许多具体要求。例如,“一切入城的机关及部队必须遵照军管会所指定的房屋居住,服从公共房屋管理处的管理与分配,并教育一切人员爱护公物及使用室内外一切新式设备与卫生设备的方法。严禁擅移器具设备,及盗窃破坏国家财产。所有部队机关一律不准驻在工厂、医院、学校和教堂。”
又如,“一切机关及部队人员实行公平交易,不得强买强卖。所有部队人员及公务人员乘坐公共汽车,或进入公众游戏场所,必须照规买票。所有汽车及其他车辆入城,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并服从交通警察之指挥。”
解放军采购物资实行公平交易。上海宝山区档案馆 供图
5月16日,解放上海战役过程中,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城市纪律的指示”要求:进入江南各省诸城市时,一切入城部队和接管城市的人员,须仿照我军进入平、津的榜样,切实遵守人民解放军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约法八章与入城守则,严格保护一切原封不动,以等候接收。
这份指示在许多方面作出了更为细致的规定。例如,“军人进入戏院、电影院、理发店、澡堂,看戏、看电影、理发、洗澡及进入公共娱乐场所游览,及乘坐电车、公共汽车者,均须照章买票,不得要求免票或半票付钱。”
又如,“军队在城市特别在大城市、中等城市驻扎时不得借住或租住民房,免引起城市居民的不便和不利,而应驻扎在兵营、公共机关、庙宇、祠堂、公所、会馆等公共房屋建筑,其家具设备(电灯、自来水、玻璃窗、抽水马桶等)必须爱护,不得移走、拆毁与破坏”。
在党的领导下,解放军严守“铁的纪律”,解放了一座又一座城市,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
(本文原标题为《除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解放军进上海还要严守哪些纪律》)
责任编辑:张雷
转载请注明来源
  • 1
  • 评论
  •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