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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盟上海市委建言:突破知识产权运用转化瓶颈
台盟上海市委  
来源:政协联线 | 2019-05-17 09:47 字号
2016年上海市出台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支撑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一系列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和转化运用的举措相继颁布实施,如成立上海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成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深化专利质押保险工作、培育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等,有力地推动了上海科创中心建设。
但在调研中发现,知识产权的创新能力和转化机制尚待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为:
比较北京、深圳,上海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的创造能力仍然与其存在一定的差距。在PCT专业申请方面,上海的PCT申请数量仅为北京的四分之一,深圳的十分之一;在发明申请方面,为北京的三分之二,与深圳基本持平。主观来看,上海知识产权创新研发投入相较于北京和深圳来说存在很大的差距,存在企业投入少、政府投入多的情况,民间资本研发投入相对较少,企业技术创新的市场引导机制有待提高。
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运营和管理明显滞后。上海各高校、科研院所作为知识和科技资源的密集地,由于长期以来政府部门实行专利数量导向政策造成的“重成果,轻专利”“重数量,轻质量”等倾向,虽然知识产权数量众多,但大量科研成果不适宜产业化或者缺少产业化的价值,知识产权运用和商业化空间较小。
在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方面,就知识产权质押开展的“浦东模式”中,浦东生产力促进中心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同时企业以其拥有的知识产权作为反担保质押给浦东生产力促进中心,然后由银行向企业提供贷款,各相关主管部门充当了“担保主体+评估主体+贴息支持”等多重角色,政府成为参与的主导方。在推行过程中,存在科技专项资金利用效率较低的问题,且一旦产生坏账则主要由政府买单,政府将承担较大风险。从长远来看,该种创新模式仍有待改善。
近几年,上海市在知识产权转化机制方面虽然有所成就,但目前建立的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机制等仍有很大的改进空间。单纯地依靠政府投入就知识产权转化而言效率较低,社会资本投入较少、企业自主知识产权转化能力不足,仍然是目前知识产权运用转化的瓶颈。
应引导高质量知识产权产出,精准对接产业需求
高校、科研院所应改进科研评价机制和指标,从市场角度出发建立科学有效的学术评价机制,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建立中长期考核机制,引导高质量知识产权产出。
高校应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引入专业第三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对学校科研成果进行定期评估并在学校范围内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性规划,结合学校科研优势及相关法律、经济、科技、市场需求等信息,制定学校范围内具有商业价值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
通过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牵头,由专业的第三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供知识产权需求及信息沟通平台,为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等)与有技术需求的民营企业提供沟通渠道。
应推动企业自主创新,为知识产权转化提供良好环境
出台鼓励金融机构、民营资本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正在申请专利的中小型企业进行融资、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拓宽创业风险投资进入和退出的各种渠道;同时,进一步加大政策鼓励,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对于在特定鼓励产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建立研发转化平台等活动的创新型企业,应给予额外税收优惠和财政扶持。
应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推动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机制
扩大现有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范围,通过政府牵头的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对有融资需求、具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基本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
在融资前端,相关部门应共同建立具有专业性和公信力的知识产权评估体系,对中小企业用于质押的知识产权就其应用前景、商业价值进行公允的评估后,为金融机构判断担保物价值提供可靠的参考。
应鼓励专业科技型担保公司的设立,推广“银行+科技担保公司+专利权反担保”的混合担保模式,发挥专业科技型担保公司的专业优势,利用其对行业及技术了解的优势,对融资的质押物有更合理的价值判断。
在融资后端保障上,应建立知识产权质押及司法执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等的有效对接和联动机制,解决知识产权作为担保物实现担保权利困难的问题,以消除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贷款的后顾之忧。
责任编辑:陈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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