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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政协:党员委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浦东新区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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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政协联线 | 2019-03-04 20:00 字号
2月27日,浦东新区办公中心,政协党建工作会议会场。与会者发现桌上放有一份文件:区委转发的《中共浦东新区政协党组关于发挥党员委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也是浦东政协历史第一次以区委转发如此“高规格”的形式对党员委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作出明确要求。
缘起,从界别倡议到全会决议
《决定》的作出不是一蹴而就。浦东新区政协的每一位党员委员都对《决定》的起草过程记忆犹新。
时间回溯到1月11日下午,政协浦东新区六届三次会议举行闭幕会议。大会增加了一个议程:由徐欣委员代表中共界别,宣读“发挥中共党员委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倡议书”。倡议书向178名党员委员发出倡议:党员委员要树立标杆,履职尽责,将先锋模范作用落到实处。
为什么大会增加了议程?原来,1月9日下午,全会小组讨论时,中共界别委员张建芳提出建议:党员委员要在2019年全年履职过程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浦东新区政协主席严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区委主要领导作了汇报,随后区委书记会听取了专题汇报,全会临时党委会快速研究部署,政协党组迅速召开党组会议,审议并同意由中共界别在新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闭幕会议上发出倡议。
1605字的倡议书,倡议党员委员要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理论学习、合作共事、提高履职能力、改进作风等方面发挥模范作用,让党员委员成色更纯、底色更亮、胸怀更广、底气更足、底线更牢。
加强和改进政协党的建设,着力解决“党员委员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中共界委员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这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2018年6月在全国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的要求。
2018年,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上海市委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要充分发挥党员委员模范作用。
“倡议书”相关内容被写入了全会决议,由大会审议通过。
升级,《决定》使倡议成为党员委员的行为准则
全会以后,浦东新区政协党组及时抓住时机,以倡议书为基础,启动起草《中共浦东新区政协党组关于发挥党员委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决定》。
于是,界别倡议继变成全会决议后,开始一步步向党组决定升级。
1月23日,严旭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决定》起草稿;会后,起草组修改形成了《决定》征求意见稿;2月上旬,征求意见稿以书面形式分别征求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意见;2月19日,区政协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形成《决定》(送审稿);2月21日,向区委书记专题会汇报;2月22日,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26日,区委正式发文转发《决定》。
“区委转发的《决定》经历了由界别倡议到全会决议再到党组决定的过程,体现了把界别倡议转化为党的组织意志、转化为全体党员委员共同的行为准则的坚定信心。”严旭说。政治属性是党组织的根本属性,政治功能是党组织的基本功能,这样一份新的“行为准则”,将进一步激发党员委员履职意识和责任担当,进而不断增强政协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作为一名党员委员,在政协六届三次闭幕会议上,徐欣委员代表中共界别宣读的关于‘发挥中共党员委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倡议书让我振奋,印象特别深刻。”在浦东新区政协党建工作会议上交流发言时,来自曹路镇的张丽华委员当场表态,“我将增强自己作为一名党员委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争做‘接地气’的委员,真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让党员委员的成色更纯、底色更亮。”
责任编辑:杨一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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